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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深圳市职工月人均工资为678.8元(即年人均工资为8145元,比上年增加2214元)。扣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实际仍增长14.3%。但由于深圳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产业结构不同,使企业间经济效益差异大,导致企业工资水平相差悬殊,高低相差11倍,超半数企业工资低于平均水平。据对深圳市3551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1993年工资水平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