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继前期光伏“国八条”,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6项新政直指光伏行业后,9月29日,财政部网站再次发出通知,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