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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根据科技部《国家高新教沐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的精神要求,颁发了苏科高[2006]194号文件,部署了2006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两个密集型企业)的复核工作。本刊将相关事项刊出,希望相关企业作好复核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