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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要探讨纪录片的客观性问题。笔者认为纪录片的客观需要保证“能指”和“所指”的同时客观,而且纪录片“能指”和“所指”根据影像作用的不同而不同。影像作为内容的时候,也就是传统的看法当中,纪录片的客观并不是一直要求“能指”和“所指”同时客观的,这种分歧产生了纪录片创作手法的“虚构一非虚构一再虚构”历程。其影响主要来自于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影像作为媒介的时候,也就是笔者的新观点当中,纪录片的客观能够一直做到“能指”和“所指”的相对客观,这样就统一了对创作手法主观性操作认可的分歧,并且也能够避免后现代所带来的“事实不等于客观”的挑战,保护纪录片的客观性不会因为后现代的这一个新命题而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