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于落实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出台,发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讨论:一个强制性的资信认证标准是否有必要实施?在物管企业资质认定暂停后,资信等级认定可以取代原有的资质认定发挥作用吗?如果企业信用管理认证无法达到相应标准,应该如何应对政策和市场?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主导的资信认定是否对市场化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