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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行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这是党中央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总部署,也是指导我们下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纲领,机构编制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和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