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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精神是决定公务员精神的重要因素。公务员公共与私人的二得角色导致“为公”与“自利”的博弈。良心是道德存在系统的内核,是公务员公共精神的道德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行政公共精神诉求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之下,争做公共精神的实践者与弘扬者是每一位公务员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