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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粮食生产,支持我省产粮(油)大县发展,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10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26亿元,省财政0.51亿元。今年我省共有13个产粮大县、23个产油大县纳入中央财政奖励范围,其中,产粮大县奖励金额最低491万元、最高1025万元;产油大县奖励金额最低110万元、最高276万元。共有17个产粮大县获得省财政奖励,每县奖励标准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