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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的数字
日前,北京市的一项调查显示,高中生中有近7%的同学承认自己有过性行为,而一年前这个数字为6.2%。此调查结果一出,很多人为之震惊。
这不禁使人想起了去年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以“长大未成人”为题做的一期节目,通过对吉林省未成年少女怀孕情况的调查,揭示出了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该调查指出,目前。我国19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平均5%-10%的男孩和3%-8%的女孩有过性行为或性体验,少女堕胎出现了令人吃惊的增长速度,以至于全国不少城市成立了少女意外怀孕救助中心来帮助她们实施手术。同时令人震惊的是,调查中的意外怀孕的少女,有的还是初中生,最小的年仅13岁。
初高中生如此,大学生更不容乐观。2006年浙江省疾控中心对该省两所综合性大学1至4年级22712名大学生进行的一项涉及性现状的调查显示:平均13.1%的大学生已经发生过性行为,其中男生为17.6%,女生为8.6%。他们开始性行为的平均年龄为19.51岁。其中体育学院和艺术设计学院的性行为发生率最高,分别为36.3%和24.9%。
该项调查还显示:在有过性经历的学生中,27.4%的学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性伴侣,男女平均性伴侣数为1.54个;2.44%的男生与同性发生过性关系。1.25%的男生有双性性关系:2.57%的女生与同性发生过性关系,0.82%的女生有双性性关系。
浙江省疾控中心的专家们指出:大学生已经处于性病/艾滋病感染的危险之中。若不加以关注和积极干预,未婚先孕、流产、性病/艾滋病可能会成为将来大学校园内乃至社会的一个严重问题。
这项调查公布后,社会一片哗然,网上不少人发出疾呼:中国青少年的性教育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了。
现实生活中,一些活生生的事例更令人扼腕:
——兰州一个16岁少女,怀孕4个月后大出血,不知如何处理,惨死在学校的宿舍里;
——北京一个14岁的女学生怀孕后,竟让同样年少的男友在她肚皮上猛踩,希望以此达到流产的目的,结果险些丧命;
——长春一个11岁的女孩打电话到少女怀孕救助中心咨询性问题……
如今“90后”少年,与“70后”个别人暗恋、“80后”少数人偷恋相比,早早恋的格外大胆、格外出格。他们中不少人的行为已经跌破了做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双重底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些来自教育界的代表、委员,严肃地提出了这些问题,并称之为家长和教师们的心头大患,希望全社会认真关注。青少年性问题严肃地登上了参政议政的殿堂。
这一切发生的如此之快,对于古老的中国来说前所未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实在值得我们深思。
目前令人担忧的是,许多人对青少年发生性行为数量激增危害的认识不足,还停留在对身体的损伤和社会风气的影响、疾病的传播等方面,完全忽视了青少年发生性行为人数增多将扰乱社会结构、危及种族质量这一致命后果。我们如果对这一致命后果认识不清,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遏制,势必削弱矫治力度。形成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尴尬局面,这样即使成立再多的少女意外怀孕救助中心也无济于事。扰乱社会结构,危及种族质量
青少年无婚姻的性行为,看似小事一桩。实则不然,因为性行为不仅是男女间一时的欢愉,它还有着强烈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两种属性决不能跌破,否则必将酿成大祸。
从自然属性上看,性行为的原始驱动力是人的自然本能和生理需求,这是一种繁衍后代的本能。食色性也,性作为人的第二大本能,最紧要之处是担着延续种族的重任,它与这个种族每一代人的质量紧密相关。
少男少女的性行为,只是一种原始的性冲动,本来对尚没发育成熟的身体就有百害而无一利,不知道情为何物的他们,在匆忙中使女孩怀孕,产生畸形儿的概率很高。孩子一旦来到人世,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人诞生了,即便畸形也无法挽回,而且大部分少男少女最终难成夫妻,这样即便生了正常儿,以后孩子心理畸形的概率也非常高,这些后果无法挽回,只能由家庭和社会来承担。对于家庭来讲,要背负一辈子经济和精神压力;对于社会来讲,种族质量将受到很大影响,如果不能控制这种畸形儿数量的不断增加,对于一个民族来讲,无异于灭顶之灾。
从社会属性上看,人是许多社会条件的产物,是作为各种社会关系的表现而存在的,性行为也是这种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人的性行为体现的社会关系,往往会改变原来已经形成的社会关系,从而对社会产生影响。
少男少女们强烈的性冲动,以它的原始性,冲破了人与动物的界限,冲破了社会约束的道德底线,冲破了做人处世应该恪守的原则,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伤害。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他的《生育制度》一书中指出的那样:这种冲动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新闻调查》中吉林一名学习非常优秀,本可以考上清华、北大的16岁少女,在与男友有了性关系后,竟与男友一起离校出走外出打工的行为,就是对这种不计后果的冲动的最好注解。更有甚者,有的青少年为了满足性欲,不惜践踏一切社会规范,干出伤天害理之事,现在社会上一些少年强奸犯、低龄卖淫女,堕落的原始动因都与性有关。2006年以来发生的陕西一所学校高三学生奸杀同班女同学案、北京大学学生安然为争夺女友杀死同学案,就是典型的例证。一个城市少年管理所2007年的一项调查更说明问题:该所少年犯中,性犯罪的比例已经占到近60%,而且性犯罪少年的犯罪年龄在逐年下降,2002年的平均犯罪年龄为15.5岁,2007年已降至14.8岁,年龄最小的仅12岁。
就社会而言,对这两个属性的挑战,是最致命的挑战,决不能让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底线屡被突破,这是需要国家从社会安定、种族质量、伦理关系等角度严格把握和治理的。
性教育的缺失,社会的诱惑
青春期的到来,是一个人性成熟的开始。它除了引起青少年生理上的一些变化外,还会引起他们心理上的变化,即有了性意识的觉醒,开始关注两性关系。性成熟使男孩脱去稚气阳刚起来、使女孩宛如鲜花含苞待放,与此同时也对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会出现种种性的冲动,这是人在发育中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现象,通过相应的青春期性教育和引导,大部分青少年能安然度过这一时期。但也有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在好奇心等多种因素的驱使下,出现或多或少的问题,更有一些出现了性失误和性罪错。这些原因归结起来不外乎三方面:
幼年时家庭的不良影响
孩子的性教育并不是单纯的说教,大人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是无声的教育。特别是孩子小的时候,很多家长认为他们年幼无知,不但谈不上性启蒙教育,连一些和性有关的言行也不注 意回避孩子。
性的知识和其它知识一样,耳濡目染必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有性失误和性罪错的青少年,不少是幼年受到视觉性诱惑的影响,性心理发展受到阻碍所致。如看到了母亲的裸体或窥视到父母的性生活,结果造成了某种身心方面的不良反应。现在很多母亲,男孩都很大了还和他在家中同浴,甚至带到女浴池洗澡,这是最最要不得的。
青春期性教育的缺失
造成目前这咱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全社会青少年青春期性教育的缺失。现在从家庭到社会都非常关注教育,家长们望子成龙,社会希望培养出更多的栋梁之才,于是从家庭到学校,统统把眼睛盯在青少年文化知识和各种技能的教育、培养上,一切以文化课的分数是从。这些做法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无可厚非,但如果仅限于此,就有些片面了,那种认为性教育无关紧要的观点是错误的,是教育中的一大误区。
15、6岁的少年正处在青春期,此时如不注意对他们进行青春期教育,好奇心就会使他们凭着懵懵懂懂的性意识到处猎奇,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性心理异常。我们国家目前的青少年青春期性教育从家庭——学校——社会,基本局面是:家长刻意回避、学校有心无力、社会关注不够。家长依靠学校、老师依赖家长。即使有一点教育,也只是停留在说“悄悄话”的初级阶段,很多必要、必需的性知识依然靠孩子们自学、自悟,整个教育的实施步履艰难。著名青少年性教育专家、中国性学会青少年健康教育信息中心主任陈一筠教授指出:“性是人生中一种长久教育,与学习文化知识没什么区别,如果少些“悄悄话’,多些公开的渠道,青少年的性失误和性罪错会大减。”
更为关键的是,我国青少年青春期教育并没有纳入依法施教的轨道。目前我们涉及青少年教育的法律不少,但是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都没有法律意义上明确的青少年青春期教育的内容,谁都在喊少年性教育重要。谁又都不对性教育的结果负责。似乎性教育不在现代教育的应有之列。
来自社会的诱惑
现在社会上性的诱惑太多,影视图书作品中大胆的情欲描写、网络中露骨的性爱展示、社会中突破道德底线的男女表现等等有悖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诱惑比比皆是。面对这些诱惑,从家庭开始,方方面面还是以防为主,主动出击,正面教育、引导的很少,即便有一点教育在强大的诱惑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阵地你无意占领,其它东西必然乘虚而入。
令人担忧的是,尽管国家一直高举“扫黄”的利剑,但黄色文化的浊流,在欲望和利益的推动下时常暗中涌动。一些见利忘义者,为了暴利不惜铤而走险,大肆制黄、贩黄,各种赤裸裸的黄色淫秽物品唾手可得。浊流泛起,虽然不会淹没一切,但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有人说黄色制品是鸦片、是砒霜、是重磅炸弹,谁吃了都会中毒,在哪里爆炸,哪里就会崩倒一片,连成年人都经不起黄弹的袭击,何况不谙世事的少年。黄色淫秽物品对青少年的诱惑是致命的。
陈一筠教授曾在许多场合非常气愤地指出:“有些媒体总是把性这个字炒得大大的,特别是一些黄色书刊、网站就喜欢炒性爱的事,歪曲了性本身的内涵,也误导了成人和青少年对性的正确看法。”
建立立体的全方位的防线
要扭转目前这种状况,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全方位的努力。
通过立法明确正确育人观的法律地位
我们历来强调真正的人才是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其中也包括科学的性知识、性道德和正确的性价值观,性教育是学校育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2006年召开的中英青少年性教育研讨会上,中英两国的专家和学者一致认为,一个人仅仅在事业上成功是不够的,他还应该通过系统的性教育,掌握生活的技能,这也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重要方面。国家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关注青少年性教育,是家长和社会的重要责任。
正确的育人观。应该是不仅要让青少年掌握科学的文化知识,更要让他们学会做人,否则知识越多、职位越高,对社会的危害可能越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阐明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具有十分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我们的教育就应该按照“八荣八耻”确立正确的育人观。我们应该将包括性教育在内的全面育人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确定它的法律地位,一切依法行事,对某些普遍受到关注的社会问题高屋建瓴的提出解决办法,具体执行纳入法律的轨道,依法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培育出德才兼备的真正人才。
以法律的名义确定家长承担孩子性教育义务的重任
一位做高中教师的家长说:“我也认为应该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但面对自己的儿子,却难以启齿,总觉得这是一件很难堪的事。这些事还是应该由学校来做。”身为教师的家长尚且如此,其他身份的家长可想而知。中国性学会青少年健康教育信息中心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现阶段青少年性教育的实施步履维艰,家长能给予孩子科学性教育的更是微乎其微。
这是封建传统思想和我们长期忽视青春期性教育的结果。很多家长的青春期就是在朦朦胧胧中走过来的。其实,性也是科学知识的一部分,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与进行其他教育没什么区别。难以启齿,主要是思想作怪,家长并没有把它当成必须学习的科学知识。周恩来总理生前就非常关心青少年的性教育,早在1963年全国卫生科技规划会议上,他就对有关人员说,一定要在女孩子来月经以前,男孩子遗精以前,把科学的性卫生知识告诉他们。周总理还说: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不要试图回避……只要认识提高了,张嘴就不是难事。
家庭是孩子学习知识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其他教育难以替代的。家庭与社会历来密不可分,这或许就是家庭教育重要性的根本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于家于国、于公于私,家长们都别无选择,唯有担起对孩子全面教育的重任才是最为明智之举。但道理是道理,现实是现实,道理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才能成为硬道理,才能得到有力的执行。因此应该尽快立法明确家长必须承担的对子女性教育义务。
美国1987年就以家庭为单位,在全国发起了倡导青少年向婚前性行为说“不”的真爱等待运动,到2004年,真爱等待运动已经在全世界85个国家扎根,共有数以百万计的青少年签署了真爱立等卡,青少年婚前性行为大大降低,未婚先孕的少女明显减少。这也充分说明家庭在性教育中重要作用。
当务之急的是,壳法律利剑 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
文化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除了商品的一般功能外,更有启迪人的心灵、教育人的思想、引导人的行为的重要社会功能,一本书、一部戏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因此,不能把它等同于其它商品,需要严把制作、销售关,一个企业出了次品,如果流入社会,只对这个企业和购买了这个企业产品的那部分单位或人产生影响,但一部文化产品若出了次品,一旦流入社会,那受害的就不仅仅是几个单位和一部分人,它的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的影响将无法估量。正因为如此,文化产品的主管部门需要依法严格把好生产、销售关,坚决不能让一部次品流入社会。
黄色淫秽物品是最严重的社会公害,由于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必须综合治理。制黄、贩黄无异于图财害命、软刀子杀人,从一定意义上说,要比伤害一个人一个家庭罪恶大的多。它对于青少年的伤害是致命的。一本黄书、一张黄碟足以毁掉一些青少年的花季青春、锦绣前程,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上面的数字和事例就是最好的例证。
马克思曾经说过,有50%的利润,资本就敢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制黄、贩黄者都不怕杀头,别人何必手软。因此,对于制黄、贩黄者,我们的法律应该勇于亮利剑,加大打击力度。惩——由现在的无期上升到极刑未尝不可;罚——罚得他们倾家荡产无立足之地不为过。以少数罪恶之徒的身家性命换亿万青少年的纯洁心灵——值!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黄色淫秽物品的泛滥,为青少年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创造出一个能够纯真生长的环境,保证我们国家一代人的精神健康!
(责编:金 锋)
日前,北京市的一项调查显示,高中生中有近7%的同学承认自己有过性行为,而一年前这个数字为6.2%。此调查结果一出,很多人为之震惊。
这不禁使人想起了去年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以“长大未成人”为题做的一期节目,通过对吉林省未成年少女怀孕情况的调查,揭示出了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该调查指出,目前。我国19岁以下的青少年中平均5%-10%的男孩和3%-8%的女孩有过性行为或性体验,少女堕胎出现了令人吃惊的增长速度,以至于全国不少城市成立了少女意外怀孕救助中心来帮助她们实施手术。同时令人震惊的是,调查中的意外怀孕的少女,有的还是初中生,最小的年仅13岁。
初高中生如此,大学生更不容乐观。2006年浙江省疾控中心对该省两所综合性大学1至4年级22712名大学生进行的一项涉及性现状的调查显示:平均13.1%的大学生已经发生过性行为,其中男生为17.6%,女生为8.6%。他们开始性行为的平均年龄为19.51岁。其中体育学院和艺术设计学院的性行为发生率最高,分别为36.3%和24.9%。
该项调查还显示:在有过性经历的学生中,27.4%的学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性伴侣,男女平均性伴侣数为1.54个;2.44%的男生与同性发生过性关系。1.25%的男生有双性性关系:2.57%的女生与同性发生过性关系,0.82%的女生有双性性关系。
浙江省疾控中心的专家们指出:大学生已经处于性病/艾滋病感染的危险之中。若不加以关注和积极干预,未婚先孕、流产、性病/艾滋病可能会成为将来大学校园内乃至社会的一个严重问题。
这项调查公布后,社会一片哗然,网上不少人发出疾呼:中国青少年的性教育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了。
现实生活中,一些活生生的事例更令人扼腕:
——兰州一个16岁少女,怀孕4个月后大出血,不知如何处理,惨死在学校的宿舍里;
——北京一个14岁的女学生怀孕后,竟让同样年少的男友在她肚皮上猛踩,希望以此达到流产的目的,结果险些丧命;
——长春一个11岁的女孩打电话到少女怀孕救助中心咨询性问题……
如今“90后”少年,与“70后”个别人暗恋、“80后”少数人偷恋相比,早早恋的格外大胆、格外出格。他们中不少人的行为已经跌破了做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双重底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些来自教育界的代表、委员,严肃地提出了这些问题,并称之为家长和教师们的心头大患,希望全社会认真关注。青少年性问题严肃地登上了参政议政的殿堂。
这一切发生的如此之快,对于古老的中国来说前所未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实在值得我们深思。
目前令人担忧的是,许多人对青少年发生性行为数量激增危害的认识不足,还停留在对身体的损伤和社会风气的影响、疾病的传播等方面,完全忽视了青少年发生性行为人数增多将扰乱社会结构、危及种族质量这一致命后果。我们如果对这一致命后果认识不清,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遏制,势必削弱矫治力度。形成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尴尬局面,这样即使成立再多的少女意外怀孕救助中心也无济于事。扰乱社会结构,危及种族质量
青少年无婚姻的性行为,看似小事一桩。实则不然,因为性行为不仅是男女间一时的欢愉,它还有着强烈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两种属性决不能跌破,否则必将酿成大祸。
从自然属性上看,性行为的原始驱动力是人的自然本能和生理需求,这是一种繁衍后代的本能。食色性也,性作为人的第二大本能,最紧要之处是担着延续种族的重任,它与这个种族每一代人的质量紧密相关。
少男少女的性行为,只是一种原始的性冲动,本来对尚没发育成熟的身体就有百害而无一利,不知道情为何物的他们,在匆忙中使女孩怀孕,产生畸形儿的概率很高。孩子一旦来到人世,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人诞生了,即便畸形也无法挽回,而且大部分少男少女最终难成夫妻,这样即便生了正常儿,以后孩子心理畸形的概率也非常高,这些后果无法挽回,只能由家庭和社会来承担。对于家庭来讲,要背负一辈子经济和精神压力;对于社会来讲,种族质量将受到很大影响,如果不能控制这种畸形儿数量的不断增加,对于一个民族来讲,无异于灭顶之灾。
从社会属性上看,人是许多社会条件的产物,是作为各种社会关系的表现而存在的,性行为也是这种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人的性行为体现的社会关系,往往会改变原来已经形成的社会关系,从而对社会产生影响。
少男少女们强烈的性冲动,以它的原始性,冲破了人与动物的界限,冲破了社会约束的道德底线,冲破了做人处世应该恪守的原则,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伤害。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他的《生育制度》一书中指出的那样:这种冲动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新闻调查》中吉林一名学习非常优秀,本可以考上清华、北大的16岁少女,在与男友有了性关系后,竟与男友一起离校出走外出打工的行为,就是对这种不计后果的冲动的最好注解。更有甚者,有的青少年为了满足性欲,不惜践踏一切社会规范,干出伤天害理之事,现在社会上一些少年强奸犯、低龄卖淫女,堕落的原始动因都与性有关。2006年以来发生的陕西一所学校高三学生奸杀同班女同学案、北京大学学生安然为争夺女友杀死同学案,就是典型的例证。一个城市少年管理所2007年的一项调查更说明问题:该所少年犯中,性犯罪的比例已经占到近60%,而且性犯罪少年的犯罪年龄在逐年下降,2002年的平均犯罪年龄为15.5岁,2007年已降至14.8岁,年龄最小的仅12岁。
就社会而言,对这两个属性的挑战,是最致命的挑战,决不能让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底线屡被突破,这是需要国家从社会安定、种族质量、伦理关系等角度严格把握和治理的。
性教育的缺失,社会的诱惑
青春期的到来,是一个人性成熟的开始。它除了引起青少年生理上的一些变化外,还会引起他们心理上的变化,即有了性意识的觉醒,开始关注两性关系。性成熟使男孩脱去稚气阳刚起来、使女孩宛如鲜花含苞待放,与此同时也对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会出现种种性的冲动,这是人在发育中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现象,通过相应的青春期性教育和引导,大部分青少年能安然度过这一时期。但也有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在好奇心等多种因素的驱使下,出现或多或少的问题,更有一些出现了性失误和性罪错。这些原因归结起来不外乎三方面:
幼年时家庭的不良影响
孩子的性教育并不是单纯的说教,大人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是无声的教育。特别是孩子小的时候,很多家长认为他们年幼无知,不但谈不上性启蒙教育,连一些和性有关的言行也不注 意回避孩子。
性的知识和其它知识一样,耳濡目染必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有性失误和性罪错的青少年,不少是幼年受到视觉性诱惑的影响,性心理发展受到阻碍所致。如看到了母亲的裸体或窥视到父母的性生活,结果造成了某种身心方面的不良反应。现在很多母亲,男孩都很大了还和他在家中同浴,甚至带到女浴池洗澡,这是最最要不得的。
青春期性教育的缺失
造成目前这咱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全社会青少年青春期性教育的缺失。现在从家庭到社会都非常关注教育,家长们望子成龙,社会希望培养出更多的栋梁之才,于是从家庭到学校,统统把眼睛盯在青少年文化知识和各种技能的教育、培养上,一切以文化课的分数是从。这些做法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无可厚非,但如果仅限于此,就有些片面了,那种认为性教育无关紧要的观点是错误的,是教育中的一大误区。
15、6岁的少年正处在青春期,此时如不注意对他们进行青春期教育,好奇心就会使他们凭着懵懵懂懂的性意识到处猎奇,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性心理异常。我们国家目前的青少年青春期性教育从家庭——学校——社会,基本局面是:家长刻意回避、学校有心无力、社会关注不够。家长依靠学校、老师依赖家长。即使有一点教育,也只是停留在说“悄悄话”的初级阶段,很多必要、必需的性知识依然靠孩子们自学、自悟,整个教育的实施步履艰难。著名青少年性教育专家、中国性学会青少年健康教育信息中心主任陈一筠教授指出:“性是人生中一种长久教育,与学习文化知识没什么区别,如果少些“悄悄话’,多些公开的渠道,青少年的性失误和性罪错会大减。”
更为关键的是,我国青少年青春期教育并没有纳入依法施教的轨道。目前我们涉及青少年教育的法律不少,但是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都没有法律意义上明确的青少年青春期教育的内容,谁都在喊少年性教育重要。谁又都不对性教育的结果负责。似乎性教育不在现代教育的应有之列。
来自社会的诱惑
现在社会上性的诱惑太多,影视图书作品中大胆的情欲描写、网络中露骨的性爱展示、社会中突破道德底线的男女表现等等有悖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诱惑比比皆是。面对这些诱惑,从家庭开始,方方面面还是以防为主,主动出击,正面教育、引导的很少,即便有一点教育在强大的诱惑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阵地你无意占领,其它东西必然乘虚而入。
令人担忧的是,尽管国家一直高举“扫黄”的利剑,但黄色文化的浊流,在欲望和利益的推动下时常暗中涌动。一些见利忘义者,为了暴利不惜铤而走险,大肆制黄、贩黄,各种赤裸裸的黄色淫秽物品唾手可得。浊流泛起,虽然不会淹没一切,但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有人说黄色制品是鸦片、是砒霜、是重磅炸弹,谁吃了都会中毒,在哪里爆炸,哪里就会崩倒一片,连成年人都经不起黄弹的袭击,何况不谙世事的少年。黄色淫秽物品对青少年的诱惑是致命的。
陈一筠教授曾在许多场合非常气愤地指出:“有些媒体总是把性这个字炒得大大的,特别是一些黄色书刊、网站就喜欢炒性爱的事,歪曲了性本身的内涵,也误导了成人和青少年对性的正确看法。”
建立立体的全方位的防线
要扭转目前这种状况,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全方位的努力。
通过立法明确正确育人观的法律地位
我们历来强调真正的人才是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其中也包括科学的性知识、性道德和正确的性价值观,性教育是学校育人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2006年召开的中英青少年性教育研讨会上,中英两国的专家和学者一致认为,一个人仅仅在事业上成功是不够的,他还应该通过系统的性教育,掌握生活的技能,这也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重要方面。国家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关注青少年性教育,是家长和社会的重要责任。
正确的育人观。应该是不仅要让青少年掌握科学的文化知识,更要让他们学会做人,否则知识越多、职位越高,对社会的危害可能越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阐明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具有十分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我们的教育就应该按照“八荣八耻”确立正确的育人观。我们应该将包括性教育在内的全面育人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确定它的法律地位,一切依法行事,对某些普遍受到关注的社会问题高屋建瓴的提出解决办法,具体执行纳入法律的轨道,依法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培育出德才兼备的真正人才。
以法律的名义确定家长承担孩子性教育义务的重任
一位做高中教师的家长说:“我也认为应该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但面对自己的儿子,却难以启齿,总觉得这是一件很难堪的事。这些事还是应该由学校来做。”身为教师的家长尚且如此,其他身份的家长可想而知。中国性学会青少年健康教育信息中心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现阶段青少年性教育的实施步履维艰,家长能给予孩子科学性教育的更是微乎其微。
这是封建传统思想和我们长期忽视青春期性教育的结果。很多家长的青春期就是在朦朦胧胧中走过来的。其实,性也是科学知识的一部分,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与进行其他教育没什么区别。难以启齿,主要是思想作怪,家长并没有把它当成必须学习的科学知识。周恩来总理生前就非常关心青少年的性教育,早在1963年全国卫生科技规划会议上,他就对有关人员说,一定要在女孩子来月经以前,男孩子遗精以前,把科学的性卫生知识告诉他们。周总理还说: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不要试图回避……只要认识提高了,张嘴就不是难事。
家庭是孩子学习知识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其他教育难以替代的。家庭与社会历来密不可分,这或许就是家庭教育重要性的根本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于家于国、于公于私,家长们都别无选择,唯有担起对孩子全面教育的重任才是最为明智之举。但道理是道理,现实是现实,道理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才能成为硬道理,才能得到有力的执行。因此应该尽快立法明确家长必须承担的对子女性教育义务。
美国1987年就以家庭为单位,在全国发起了倡导青少年向婚前性行为说“不”的真爱等待运动,到2004年,真爱等待运动已经在全世界85个国家扎根,共有数以百万计的青少年签署了真爱立等卡,青少年婚前性行为大大降低,未婚先孕的少女明显减少。这也充分说明家庭在性教育中重要作用。
当务之急的是,壳法律利剑 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
文化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除了商品的一般功能外,更有启迪人的心灵、教育人的思想、引导人的行为的重要社会功能,一本书、一部戏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因此,不能把它等同于其它商品,需要严把制作、销售关,一个企业出了次品,如果流入社会,只对这个企业和购买了这个企业产品的那部分单位或人产生影响,但一部文化产品若出了次品,一旦流入社会,那受害的就不仅仅是几个单位和一部分人,它的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的影响将无法估量。正因为如此,文化产品的主管部门需要依法严格把好生产、销售关,坚决不能让一部次品流入社会。
黄色淫秽物品是最严重的社会公害,由于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必须综合治理。制黄、贩黄无异于图财害命、软刀子杀人,从一定意义上说,要比伤害一个人一个家庭罪恶大的多。它对于青少年的伤害是致命的。一本黄书、一张黄碟足以毁掉一些青少年的花季青春、锦绣前程,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上面的数字和事例就是最好的例证。
马克思曾经说过,有50%的利润,资本就敢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制黄、贩黄者都不怕杀头,别人何必手软。因此,对于制黄、贩黄者,我们的法律应该勇于亮利剑,加大打击力度。惩——由现在的无期上升到极刑未尝不可;罚——罚得他们倾家荡产无立足之地不为过。以少数罪恶之徒的身家性命换亿万青少年的纯洁心灵——值!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黄色淫秽物品的泛滥,为青少年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创造出一个能够纯真生长的环境,保证我们国家一代人的精神健康!
(责编:金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