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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税收立法权划分。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府机构分为联邦、州、地方三个层次,这三级政府均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税收体系,并拥有各自的税收立法权。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可以对属于本级税收体系的税种单独立法,但分别都受到上级法律的监督和制约,即它既可以控制下级政府税收权限范围,又可以使下级政府在一定幅度内行使较为灵活的必要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