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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刘俊灵等诉北京铁路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简称刘俊灵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公开审理。笔者作为该案路局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了此次庭审。最终,该案以原告方主动撤诉终结,是笔者所代理的此类案件中第一起胜诉案件,为笔者在今后承办相似案件。积极维护铁路企业合法权益具有参考意义。本文将围绕“刘俊灵案”的案件特点和争议焦点.阐述路外伤亡案件中铁路企业应注意的几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