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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这是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论及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相互关系时深刻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胡锦涛的讲话,精辟而又深刻地阐明了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内在统一的相互关系,为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指明了方向。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中最为重要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最重要的理论成果。当前,全党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引领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同任何一个创新理论的产生、发展一样,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理念也有一个不断成熟完善的过程、一个被人们逐步认知和深化认识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深刻理解党的创新理论,关键是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同一些传统的、过时的、不切实际的思想观念划清界限。我们要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正确理解把握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内在统一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特别要防止和克服如下几种倾向:
一是要防止和克服学习上浅尝辄止的自满倾向。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我们党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可是这项重大的学习活动的发展,很不平衡。在有些地区,有些部门,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存在着不求甚解、浅尝辄止的倾向。他们的学习满足于一般化地对于一些名词概念的背记上,谈不上潜心钻研和深入理解。部分同志尤其是有些领导同志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甚至抓其一点,不及其余,学习科学发展观缺乏科学认真的学习态度,严重悖离科学的实事求是精神,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一些单位和地区,存在着抽象化、空洞化和表面化的现象。他们把科学发展观当作标语口号,仅仅停留在会议中、文件里和口头上,缺乏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的细化的落实措施,没有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贯彻到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和拓展发展道路上去。凡此种种,都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有一支真正懂得和能够自觉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队伍。这方面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下大力抓好。
二是要防止和克服把发展与科学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倾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要“压快等慢”,抑制发展,发展仍然是硬道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有些同志思想上有偏差,把科学发展与发展是硬道理对立起来,认为提科学发展、建和谐社会,是对过去较快发展的一种“纠偏”,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不准确的。研究任何一个问题,都不能离开当时当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否则就没有任何意义。邓小平之所以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解决的主要矛盾是要不要坚持发展的问题,是解决不发展和停顿起来不再发展的问题。这无论在当时的条件下还是在眼下,都是适用的。讲发展是硬道理,也从没有说不要科学发展、全面发展。这个发展同时也包含了科学发展的内涵。邓小平讲的眼前发展与长远发展要一起考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的观点,都包含了科学发展的辩证思想。同样,我们现在讲科学发展观,也并不是说不要发展,而是如何发展、更好发展的问题。所以两者是不矛盾的,是前后相继的问题。首先,没有发展,也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其次,只有科学发展,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持久发展。所指重心不同,但是统一的,统一就统一在坚持发展上。不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加快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我们不能认为,一讲科学发展观,一讲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抑制发展,控制发展,这样理解就偏了。和谐社会同样也不是消极保守的社会,仍然是一个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发展依然是硬道理。只有发展,才有解决其他一切问题的基础,才有真正的和谐可言。
三是要防止和克服简单化的理想主义倾向。现在有一种模糊观念,以为一讲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求这个社会就一定是太平无事,既没有矛盾,也没有斗争。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任何一个社会,都有矛盾和斗争。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向前推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例外。我们固然不能像过去那样,动不动给人“上纲上线”,搞斗争哲学,弄得人人自危,但和谐社会也不是无矛盾、无斗争的“一团和气”的社会,而是要通过建立一种化解矛盾的机制,来实行社会的和谐。
当前,我们要特别关注社会的利益矛盾,即在深入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中由利益竞争和利益差别引起的社会矛盾。利益矛盾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本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马克思曾经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而“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我们现在讲构建和谐社会,说穿了,就是要协调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而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社会的利益关系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前的20多年时间里,社会利益结构总体上是“整体化”、“简单化”、“均等化”的。这种利益结构是由于计划经济的一统天下,并且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平均主义分配政策所形成的。由于社会群体利益差距不大,所以社会在利益方面的矛盾冲突并不突出。从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体制转轨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促进中国社会阶层发生了结构性的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由于利益调整而带来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可以说,这3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因各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骤增,有些矛盾空前复杂,易于激化,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尽管我们党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党与人民群众之间没有根本性的利害冲突,新时期日益增多的利益方面的矛盾,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通常不具有对抗的性质。但是,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得不细,处理得不好,也会使矛盾转化,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和政府应该对当今社会矛盾的凸显及其表现特征,要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引起高度的重视并妥善地解决好。
四是要在处理公平与效益的问题上防止和克服平均主义倾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好,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也好,有一个共同的课题,就是要坚持社会的公平,解决贫富差距过大并继续拉大的趋势。这方面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指出的是,在缩小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上,不能搞“劫富济贫”的办法,不能重新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仍然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富民政策。
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扩大社会中间阶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程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从而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的政策,使亿万人民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之路。从总体上讲,全体社会成员都分享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都程度不同地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中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有些人总觉得心态不平衡,有一句话叫:“端起饭碗吃肉,撂下筷子骂娘”。就是这种心态的生动写照。过去是“有的吃”和“没的吃”的矛盾,现在是“吃得多”和“吃得少”的矛盾,矛盾的性质和表现形式不一样。问题是要进行具体分析。在过去平均主义的年代是普遍受穷,是社会生产无法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矛盾;现在是在人们普遍富起来的过程中出现的富裕程度差别的矛盾。当然,这种矛盾我们不能忽视,我们必须看到,我国不同社会群体人们的收入差距正在逐步扩大,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日益突出。贫富差距悬殊问题,已成为损害社会公平、阻碍市场经济正常发育、威胁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富民政策,不是造成贫富悬殊的根本原因,也不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如果把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板子打在党的“富民政策”上,那打的不是地方,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症结”,可能导致的是更大的不稳定。所以,我们要把政策的正确性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区别开来。真正造成贫富悬殊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权力寻租、官商勾结。一个经营者如果没有权力在背后支撑,老老实实地经营,靠诚实劳动,能致富,但不会一夜暴富;能发财,但不可能发横财。党的富民政策是提倡劳动致富,诚实诚信致富。非法致富不是我们党的政策所允许的,这要区别开来。二是税收滞后,偷税、漏税、逃税,也是非法暴富的一个根源。所以,从根本上说,解决贫富悬殊的治本之举是反对官员的腐败,一定要使政府从经营中脱离出来。这是解决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根本。否则,不可能有真正的效益,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我们讲共同富裕也好,讲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也好,一定要把勤劳致富与非法敛财区别开来,前者是党的富民政策所鼓励的、允许的、支持的;后者是违法的、是犯罪、属打击取缔之列。两者要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这里有两种倾向都是要反对的:即,既要反对“嫌贫爱富”、“羡富攀富”,也不能形成“劫富济贫”、打击勤劳致富,回到过去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
五是要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的形式主义倾向。即要防止搞一些徒劳无益、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许多地方为了急于出政绩,开始搞门面工程,做表面文章。比如:有些领导干部,目光短浅,急功近利,他们热衷于做显山露水的“政绩工程”,今天盖豪华的办公大楼,明天建中看不中用的大道广场,而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长远大计却不感兴趣。他们热衷工程搞上去了,自己也升上去了,留给当地群众和后任的是一个沉重的包袱。有一些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在发展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上做文章,而是不切实际地强迫农民拆旧房、盖新房。一些地区的农民虽然住进了豪华的别墅楼群,不但生活不方便,而且还拉下一屁股债,连物业管理费都缴不起,甚至为一日三餐在担忧。这样的“新房”,就是为了给领导脸上“贴金”盖的。有的农村,农民实在盖不起新房,上级要他们沿公路边上盖起一堵长墙,把旧村舍遮盖起来,让过路的人远远一看,以为是盖上了新房子。群众称之为“遮羞墙”。这些都把构建和谐社会引到歪路上去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任务,同时又是一个全面治理国家的方略和根本大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既要有一种紧迫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又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更不能“拆烂污”,搞门面工程。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从当时当地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出发,从能够做得到的事情做起,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稳步推向前进。
六是要防止和克服见物不见人的物化倾向。构建和谐社会“不能见物不见人”、“见人不见思想”,要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有些同志片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仅仅理解成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物质上的问题。这应该说仅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方面,不是全部。贯彻以人为本,要高度关注人的全面发展,除了物的层面,还要重视人民群众在政治参与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和谐文化,很有针对性。针对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出现的追求物质享受、缺乏理想追求的现象,我们要更加重视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引领社会思潮,团结凝聚人心。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社会和谐也永无止境。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建设公开公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灿烂的真理光芒。
作者单位: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
■ 责任编辑:白桦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中最为重要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最重要的理论成果。当前,全党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引领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同任何一个创新理论的产生、发展一样,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理念也有一个不断成熟完善的过程、一个被人们逐步认知和深化认识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深刻理解党的创新理论,关键是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同一些传统的、过时的、不切实际的思想观念划清界限。我们要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正确理解把握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内在统一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特别要防止和克服如下几种倾向:
一是要防止和克服学习上浅尝辄止的自满倾向。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我们党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可是这项重大的学习活动的发展,很不平衡。在有些地区,有些部门,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存在着不求甚解、浅尝辄止的倾向。他们的学习满足于一般化地对于一些名词概念的背记上,谈不上潜心钻研和深入理解。部分同志尤其是有些领导同志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甚至抓其一点,不及其余,学习科学发展观缺乏科学认真的学习态度,严重悖离科学的实事求是精神,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一些单位和地区,存在着抽象化、空洞化和表面化的现象。他们把科学发展观当作标语口号,仅仅停留在会议中、文件里和口头上,缺乏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的细化的落实措施,没有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贯彻到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和拓展发展道路上去。凡此种种,都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有一支真正懂得和能够自觉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队伍。这方面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下大力抓好。
二是要防止和克服把发展与科学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倾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要“压快等慢”,抑制发展,发展仍然是硬道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有些同志思想上有偏差,把科学发展与发展是硬道理对立起来,认为提科学发展、建和谐社会,是对过去较快发展的一种“纠偏”,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不准确的。研究任何一个问题,都不能离开当时当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否则就没有任何意义。邓小平之所以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解决的主要矛盾是要不要坚持发展的问题,是解决不发展和停顿起来不再发展的问题。这无论在当时的条件下还是在眼下,都是适用的。讲发展是硬道理,也从没有说不要科学发展、全面发展。这个发展同时也包含了科学发展的内涵。邓小平讲的眼前发展与长远发展要一起考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的观点,都包含了科学发展的辩证思想。同样,我们现在讲科学发展观,也并不是说不要发展,而是如何发展、更好发展的问题。所以两者是不矛盾的,是前后相继的问题。首先,没有发展,也就谈不上科学发展;其次,只有科学发展,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持久发展。所指重心不同,但是统一的,统一就统一在坚持发展上。不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加快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我们不能认为,一讲科学发展观,一讲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抑制发展,控制发展,这样理解就偏了。和谐社会同样也不是消极保守的社会,仍然是一个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发展依然是硬道理。只有发展,才有解决其他一切问题的基础,才有真正的和谐可言。
三是要防止和克服简单化的理想主义倾向。现在有一种模糊观念,以为一讲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求这个社会就一定是太平无事,既没有矛盾,也没有斗争。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任何一个社会,都有矛盾和斗争。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向前推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例外。我们固然不能像过去那样,动不动给人“上纲上线”,搞斗争哲学,弄得人人自危,但和谐社会也不是无矛盾、无斗争的“一团和气”的社会,而是要通过建立一种化解矛盾的机制,来实行社会的和谐。
当前,我们要特别关注社会的利益矛盾,即在深入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中由利益竞争和利益差别引起的社会矛盾。利益矛盾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本矛盾。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马克思曾经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而“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我们现在讲构建和谐社会,说穿了,就是要协调社会关系。协调社会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而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社会的利益关系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前的20多年时间里,社会利益结构总体上是“整体化”、“简单化”、“均等化”的。这种利益结构是由于计划经济的一统天下,并且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平均主义分配政策所形成的。由于社会群体利益差距不大,所以社会在利益方面的矛盾冲突并不突出。从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体制转轨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促进中国社会阶层发生了结构性的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由于利益调整而带来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可以说,这3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因各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骤增,有些矛盾空前复杂,易于激化,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尽管我们党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党与人民群众之间没有根本性的利害冲突,新时期日益增多的利益方面的矛盾,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通常不具有对抗的性质。但是,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得不细,处理得不好,也会使矛盾转化,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和政府应该对当今社会矛盾的凸显及其表现特征,要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引起高度的重视并妥善地解决好。
四是要在处理公平与效益的问题上防止和克服平均主义倾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好,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也好,有一个共同的课题,就是要坚持社会的公平,解决贫富差距过大并继续拉大的趋势。这方面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指出的是,在缩小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上,不能搞“劫富济贫”的办法,不能重新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仍然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富民政策。
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扩大社会中间阶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程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从而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的政策,使亿万人民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之路。从总体上讲,全体社会成员都分享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都程度不同地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中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有些人总觉得心态不平衡,有一句话叫:“端起饭碗吃肉,撂下筷子骂娘”。就是这种心态的生动写照。过去是“有的吃”和“没的吃”的矛盾,现在是“吃得多”和“吃得少”的矛盾,矛盾的性质和表现形式不一样。问题是要进行具体分析。在过去平均主义的年代是普遍受穷,是社会生产无法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矛盾;现在是在人们普遍富起来的过程中出现的富裕程度差别的矛盾。当然,这种矛盾我们不能忽视,我们必须看到,我国不同社会群体人们的收入差距正在逐步扩大,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日益突出。贫富差距悬殊问题,已成为损害社会公平、阻碍市场经济正常发育、威胁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富民政策,不是造成贫富悬殊的根本原因,也不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如果把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板子打在党的“富民政策”上,那打的不是地方,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症结”,可能导致的是更大的不稳定。所以,我们要把政策的正确性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区别开来。真正造成贫富悬殊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权力寻租、官商勾结。一个经营者如果没有权力在背后支撑,老老实实地经营,靠诚实劳动,能致富,但不会一夜暴富;能发财,但不可能发横财。党的富民政策是提倡劳动致富,诚实诚信致富。非法致富不是我们党的政策所允许的,这要区别开来。二是税收滞后,偷税、漏税、逃税,也是非法暴富的一个根源。所以,从根本上说,解决贫富悬殊的治本之举是反对官员的腐败,一定要使政府从经营中脱离出来。这是解决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根本。否则,不可能有真正的效益,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我们讲共同富裕也好,讲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也好,一定要把勤劳致富与非法敛财区别开来,前者是党的富民政策所鼓励的、允许的、支持的;后者是违法的、是犯罪、属打击取缔之列。两者要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这里有两种倾向都是要反对的:即,既要反对“嫌贫爱富”、“羡富攀富”,也不能形成“劫富济贫”、打击勤劳致富,回到过去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
五是要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的形式主义倾向。即要防止搞一些徒劳无益、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许多地方为了急于出政绩,开始搞门面工程,做表面文章。比如:有些领导干部,目光短浅,急功近利,他们热衷于做显山露水的“政绩工程”,今天盖豪华的办公大楼,明天建中看不中用的大道广场,而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长远大计却不感兴趣。他们热衷工程搞上去了,自己也升上去了,留给当地群众和后任的是一个沉重的包袱。有一些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在发展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上做文章,而是不切实际地强迫农民拆旧房、盖新房。一些地区的农民虽然住进了豪华的别墅楼群,不但生活不方便,而且还拉下一屁股债,连物业管理费都缴不起,甚至为一日三餐在担忧。这样的“新房”,就是为了给领导脸上“贴金”盖的。有的农村,农民实在盖不起新房,上级要他们沿公路边上盖起一堵长墙,把旧村舍遮盖起来,让过路的人远远一看,以为是盖上了新房子。群众称之为“遮羞墙”。这些都把构建和谐社会引到歪路上去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任务,同时又是一个全面治理国家的方略和根本大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既要有一种紧迫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又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更不能“拆烂污”,搞门面工程。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从当时当地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出发,从能够做得到的事情做起,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稳步推向前进。
六是要防止和克服见物不见人的物化倾向。构建和谐社会“不能见物不见人”、“见人不见思想”,要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有些同志片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仅仅理解成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物质上的问题。这应该说仅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方面,不是全部。贯彻以人为本,要高度关注人的全面发展,除了物的层面,还要重视人民群众在政治参与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和谐文化,很有针对性。针对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出现的追求物质享受、缺乏理想追求的现象,我们要更加重视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引领社会思潮,团结凝聚人心。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社会和谐也永无止境。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建设公开公正、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灿烂的真理光芒。
作者单位: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
■ 责任编辑:白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