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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英语教学中,教师要改变传统语法教学观念,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把语法教学与听、说、读、写等学习内容自然地融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更恰当、更准确、更有意义地运用语言,更好地发展学生的语言能力。笔者认为,根据学生的天性,在教学中要做到“以人为本”,让英语语法教学生动起来,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隐性教学原则
在英语语法教学方面,国外教育专家提出了两种方法:显性语法教学和隐性语法教学。前者侧重在教学中直接谈论语法规则,语法教学目的直接明显;后者则在教学中避免直接谈论所学的语法规则,主要通过情境让学生体验语言,通过对语言的交际性运用归纳出语法规则。归纳需要运用抽象的思维能力,对智力还在发展的学生采用隐性教学方法更为合适。有些教师的英语课堂枯燥乏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巩固所学知识时,过于机械。
二、意义先行原则
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获得语言意义的能力很强。由于学生的关注点在语言的意义上,如果在开始授课时,教师就谈论语法规则,势必导致他们不感兴趣。在教学中,教师要利用他们的天性来帮助他们学习语言,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在语法教学上,英国专家提倡采用这样的教学顺序:首先,让学生在一个有意义的情境中理解所教语法项目的意义;然后,提供足够的机会让学生在较真实的语境中运用所学的语法项目,进行交际性活动;最后,在学生理解并会运用的基础上,教师把注意力吸引到语法规则上来,进一步巩固所学的内容。
三、适时适量原则
除以上两点外,在解释语法项目时还要注意适时适量原则,即解释清楚就可以了,不要啰嗦,费时费力太多,反而弄巧成拙,导致学生糊涂及生厌。有些教师认为只有把语法尽可能详尽地解释,才能保证学生运用的正确性,而且往往把学生犯的语言错误归因于语法讲解不够。其实,学英语就像学计算机或学驾驶汽车一样,太多的理论解释反而适得其反,最关键的是实践。而且,正如以上所说,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还没有完全发展,这方面的能力比不上成人,在涉及语法解释时更应特别注意运用适量原则。
新课程标准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教师的教学设计与教学活动都要符合学生的本能与天性。生动有趣、重在实践的语法教学方法有助于营造出一个人性化的教学环境,不仅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还有利于学生身心和情感的健康发展。
一、隐性教学原则
在英语语法教学方面,国外教育专家提出了两种方法:显性语法教学和隐性语法教学。前者侧重在教学中直接谈论语法规则,语法教学目的直接明显;后者则在教学中避免直接谈论所学的语法规则,主要通过情境让学生体验语言,通过对语言的交际性运用归纳出语法规则。归纳需要运用抽象的思维能力,对智力还在发展的学生采用隐性教学方法更为合适。有些教师的英语课堂枯燥乏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巩固所学知识时,过于机械。
二、意义先行原则
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获得语言意义的能力很强。由于学生的关注点在语言的意义上,如果在开始授课时,教师就谈论语法规则,势必导致他们不感兴趣。在教学中,教师要利用他们的天性来帮助他们学习语言,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在语法教学上,英国专家提倡采用这样的教学顺序:首先,让学生在一个有意义的情境中理解所教语法项目的意义;然后,提供足够的机会让学生在较真实的语境中运用所学的语法项目,进行交际性活动;最后,在学生理解并会运用的基础上,教师把注意力吸引到语法规则上来,进一步巩固所学的内容。
三、适时适量原则
除以上两点外,在解释语法项目时还要注意适时适量原则,即解释清楚就可以了,不要啰嗦,费时费力太多,反而弄巧成拙,导致学生糊涂及生厌。有些教师认为只有把语法尽可能详尽地解释,才能保证学生运用的正确性,而且往往把学生犯的语言错误归因于语法讲解不够。其实,学英语就像学计算机或学驾驶汽车一样,太多的理论解释反而适得其反,最关键的是实践。而且,正如以上所说,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还没有完全发展,这方面的能力比不上成人,在涉及语法解释时更应特别注意运用适量原则。
新课程标准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教师的教学设计与教学活动都要符合学生的本能与天性。生动有趣、重在实践的语法教学方法有助于营造出一个人性化的教学环境,不仅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还有利于学生身心和情感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