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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推动审判程序的进步。虽然有关司法解释对庭前会议制度进行了补充、细化,但是仍无法与我国日益繁杂的司法实践相契合。进一步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是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应有的题中之意,更是促进庭审实质化、实现公平和效率有效统一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