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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宪生先生曾这样定义散文诗:“散文诗首先是诗,诗是散文的灵魂.它有诗的情思、诗的意境、诗的手法,但又可以不受诗的格律的限制,换言之它有散文的自由.散文诗虽是用散文的形式写成的,但它又因诗意的统领而要比一般的散文更加紧凑、凝练、简洁.”[1]在我看来,与其说散文诗是“诗与文的暧昧”,不如说是诗人灵与情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