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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侵权法是以过错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理论,该理论强调行为过错的可责性。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传统侵权法正面临越来越大的被契约法(合同法)替代的现实可能性。法律经济学认为,并非所有的侵权都是不好的,从而需要被法律予以禁止,只有那些得不偿失的侵权才是真正的侵权。在资源稀缺的真实世界里,以契约替代侵权,将能更好地实行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