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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发展是将扶贫资源转化为搬迁人口稳定脱贫与可持续发展的“在地治理”问题,需要置于社会治理研究范式之下。社会治理视域下,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发展,依赖于作为社区或村社的“共”在“公-共-私”三位一体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中扮演关键性角色,即借助遵循互惠原则的“共”形塑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良性连带。通过剖析我国西部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的典型案例,发现作为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连带的公共性具有融入性连带与发展性连带两种生产路径。融入性连带呈现为社区秩序生产与移民社区融入的相互促进,社区参与以及一定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