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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管理机制市场化,管理方法法制化的改革思路,提出了我国科技成果鉴定制度的改革设想,认为在转轨时期,政府应承担一些过渡性的鉴定管理职能,但一般不再参与具体的鉴定活动;建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鉴定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培育其成为科技成果鉴定新的主体;通过建立和健全科技成果鉴定的法规和配套管理办法,使我国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新的科技成果鉴定指标体系,将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