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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新版广告法实施,其中第38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简而言之,就是没用过产品,就没得资格代言。本期,就让我们对近几年涉嫌为问题产品进行广告代言的明星进行一次盘点,帮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