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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十五”期间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公共财政、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目前,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普遍采取财政集中支付的过渡形式。建立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由支付中心为单位记帐核算,这样一来就产生了支付中心站在何种会计立场为单位记帐核算,对单位会计资料负怎样的责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