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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细节决定成败。笔者认为,效率也决定成败,有效的学校管理决定学校管理的成功,激励着教师进取、学生进步、学校发展。因此,学校管理也要“有效”。
一、 决策要“有效”
有句名言: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学校管理中,校长出思想,副校长寻思路,中层干部找出路。但是,大部分校长不在学校发展中出思想,而是在决策上下工夫。决策如果“有效”,确实能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关键是,校长抢着决策是为“权”。
学校决策,形式不会走样,一般事务由校务会研究,重大事项通过教代会。虽然也有民主集中制,可在某些校长的实际操作中,民主只是走过场,集中才是重头戏和压轴戏,而且集中就是“一把手”唱主角。无论是提拔一个干部,上马一个项目,还是开支一笔经费,或者推荐一个表彰等,只有“一把手”表态同意了才生效,其他参与决策的人不管同意与否,都必须自觉或不自觉地与“一把手”保持一致。有时即使个别副校长有不同意见,但只可以“允许保留”,而不可以影响决策。即使同意者与不同意者相持不下,甚至不同意者占上风,但“一把手”也有“以一当十”的能量,轻而易举使决策顺利通过。在某些校长眼中,副校长就是自己的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自己。甚至某些校长认为,教代会是形式,副校长是“聋子的耳朵”,谁不听话排斥谁、整治谁。校长的这种决策,结果是有效的,但是效果是无效的。他让副校长伤心,让广大教师寒心。
然而,我们某些校长的决策虽然效率高,但失误率也随之增高。如某小学,教师不过七八十人,学生不过1500余人,在一次校长决策中就浪费了50多万。那时流行名校办民校,虽然这所小学小有名气,但与周边名校比,是“小巫见大巫”。校长没有与副校长商量,也没有通过教代会,就决定租借学校北边闲置的场所,投入50多万办“实验学校”。学校违规办学一年半,被上级查处几次后,终被清理,学校最终增加了50多万的债务。
决策失误被某些校长认为是“交学费”,但决策错误就不是交学费那么简单了。某小学暑期为了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邀请全国知名特级教师来校上示范课、做讲座。这本来是好事,教师兴趣很浓,学校通知三个校区教师中午12∶30到,结果下午2∶30活动还没有开始。有些教师为了早点一睹名师风采,抢占有利位置,12∶00就到了。此次校本培训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还是这所小学,为了庆祝中秋节,排练了几个节目,通知其他校区的教师和学生观看。某一校区师生12∶30顶着烈日走了近90分钟到达,中途有教师和学生中暑,结果等了2个多小时节目才开始,师生对节目的评价也一般。本来是17∶30放学,看完节目第一批学生接近19∶00才回到学校,有的学生20∶00才被家长接回去。庆祝中秋节的兴致被炎炎烈日和漫长的等待冲得无影无踪。好在中暑的师生无大碍,也没有出现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不指望校长把美国的那种有利于科学和正确决策的“‘搁置’方法”“拿来”,运用到决策中去[1]。但是,应该起码征求普通教师的意见,征求中层以上干部的意见,开个“校内听证会”。
二、 考核要“有效”
有效的考核是为了对教师的工作进行一个客观的评价,在奖优罚劣方面有较好的作用。教师的年度考核是各级各类表彰的推荐基础,更是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所以教师对此非常看重。如果考核形式走过场,考核的效果就适得其反。
教师年度考核,主要看“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看教育教学成绩。考核师德,其中“搞有偿家教”一票否决。为了在年度考核不被一票否决,搞有偿家教的教师往往拎着礼物去校长家拜访。结果,在年度考核时,“有偿家教”避而不谈。
考核出勤,天天到校出校按指纹,本身就值得商榷。但是,如果校长自己不遵守考勤纪律,要来就来要走就走,教师就是不说心里肯定也不是滋味。教师即使出勤了,可能也不出力,就是出力了,可能也不尽力。可能会出现有事无事都在校内,就是不做事,校长一走大家都走。结果,教师的“教学五认真”马马虎虎,上面一查问题百出。考勤涉及到加班,不要有事无事就让教师加班,教师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如果出全勤与出半勤有区别,还能接受,但千万不能向“出勤考核认真,年度考核不算”的学校学习。如某小学,规定“年度缺勤2个月,不得评优”,但是在年度考核时,一位与校长关系很好的教师被评为优秀,只字未提“年内请假3个月”一事,竞争“优秀”的其他教师,想提也不敢说。
考核实绩,应该既看教学成绩,也看科研成果。只看学生考试成绩,那是单一评价,是应试教育的产物。现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采用多元评价,教师的实绩就不能只看学生的考试成绩了。某小学,校长为了让与自己关系好的主任在实绩方面突出一些,在考核细则里新增“训练的学生在国家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奖,加10分”。讨论时大家没有想到是为了某人专设的一项,就同意了。结果考核时,校长提出“某位老师十几年前训练的学生,近年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冠军,给他加10分”,并以此作为破格推荐申报职称的条件。年度考核中考核的是当年的实绩,而且是自己手中的成果。试想,其他教师以前培养的优秀学生不是体育人才就不算?算,又该怎么算呢?
教师的考核不能像《新华日报》刊登过的那样:“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那是批评领导不走群众路线,搞“一言堂”。现在既要走群众路线,又要让人看上去“公正、公平、公开”。教师的考核,应该像《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积分初探》一文所指的那样,遵循“科学积分、公正公平、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按照量化积分的指标和权数,从政治思想、教研技能、教学工作等方面按比例积分[2]。
绩效工资,字面上理解涉及到“绩效”和“工资”两个方面。“工资”是按照“绩效”发放的,“绩效”是“工资”的发放基础,“工资”是“绩效”的考核结果。教师是靠工资生存的,所以绩效工资直接影响着教师的生活,甚至生存。国家对绩效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实绩。教师的工作量,应该像《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那样,将人员分为“教学”、“管理”、“工勤”三类,按照不同的系数核算工作量,再按照核算的工作量分配工作[3]。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量核算,既给课时补贴,又给干部津贴,另外安排的课时又少,笔者认为非常不合理,并且存在重复计算。
三、 表彰要“有效”
表彰是为了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的表彰在激励教师进取方面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上级对教师的表彰,有综合表彰和单项表彰,级别有县(市、区)、地市、省、国家级等。综合表彰有“优秀教育工作者”,或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单项表彰有“先进个人”,有“师德”、“教研”、“体育”、“卫生”、“宣传”、“党务”、“艺术”、“教育装备”、“勤工俭学”、“电教”、“安全管理”等。还有政府部门的表彰,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十大杰出青年”、“新长征突击手”等综合表彰,以及“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单项表彰。这些表彰,普通教师一般不清楚,最多略知一二,说明了某些表彰并不“公开”。
综合表彰一般情况都表彰校长了,校长有了高一级的综合表彰,下一级的综合表彰才轮到副校长或者中层干部,单项表彰一般以中层干部为主。表彰虽多,但是真正表彰普通教师的不多。普通教师只有在教育主管部门为实施“三名工程”而设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等专业性强、差额推荐、竞争激烈的单项表彰方面凭实力申报了。
表彰,对于干部与教师,校长一般倾向于干部。既然干部与教师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那么干部间、教师间应该公平了吧?其实不然!
某年,一个“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由区教育局下达到学校。本来这个名额可以给了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也可以给了主管德育的主任,还可以给了实施德育工作的班主任,可新来的校长偏偏给了不分管德育也不兼任班主任的Y副校长。后来,这个“等额推荐”到市教育局没有生效,返回学校重新推荐,是再一次搞推荐材料才生效。
第二年,一个“市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下达到学校。这个名额可以给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也可以给主管安全的主任,还可以给负责学生安全的班主任,可偏偏被分管后勤的Z副校长做好材料报到区教育局了,他成了“市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这次既分管德育又分管安全的B副校长没有吱声。
第三年,一个“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名额下达到学校。这个名额可以给了党员中的任何优秀教职工。离开学校借调在区教育局的B副校长还是没有吱声,看看校长到底会给谁。结果,还是给了Z副校长。于是,B副校长提出请校长推荐自己申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校长以“不在学校借调在教育局”为由不肯推荐。
无可奈何的B副校长只好继续默默地搞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反思之后,他一边勤勤恳恳抓好分管工作,一边认认真真教好本门学科,课余时间扎扎实实搞好课题研究,终于先后被评为“市模范校长”、“市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同一个平台不能被公平对待,B副校长“人之下,视己为人;人之上,视人为人”,终有成就。但是,有几人能做到这样!
教研处的J主任,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卓有成绩,但是对新校长的管理不太适应,工作成绩不被新校长认可,加上身体不适,于是向新校长提出辞职。新校长说:“我才来你就辞职,别人怎么看?不同意!”J主任只好作罢。但是,工作热情明显降低。新校长一方面增加教研处人员,安排人分担J主任工作,另一方面推荐J主任为“区师德标兵”,后推荐为“区优秀教育工作者”,J主任工作热情明显高涨。这样的表彰,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杨学武.学会搁置.杂文选刊(上半月版),2006(10).
[2]卞恩鸿.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积分初探.教书育人(校长参考),2005(5).
[3]卞恩鸿.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河北教育(综合版),2010(4).
一、 决策要“有效”
有句名言: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学校管理中,校长出思想,副校长寻思路,中层干部找出路。但是,大部分校长不在学校发展中出思想,而是在决策上下工夫。决策如果“有效”,确实能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关键是,校长抢着决策是为“权”。
学校决策,形式不会走样,一般事务由校务会研究,重大事项通过教代会。虽然也有民主集中制,可在某些校长的实际操作中,民主只是走过场,集中才是重头戏和压轴戏,而且集中就是“一把手”唱主角。无论是提拔一个干部,上马一个项目,还是开支一笔经费,或者推荐一个表彰等,只有“一把手”表态同意了才生效,其他参与决策的人不管同意与否,都必须自觉或不自觉地与“一把手”保持一致。有时即使个别副校长有不同意见,但只可以“允许保留”,而不可以影响决策。即使同意者与不同意者相持不下,甚至不同意者占上风,但“一把手”也有“以一当十”的能量,轻而易举使决策顺利通过。在某些校长眼中,副校长就是自己的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自己。甚至某些校长认为,教代会是形式,副校长是“聋子的耳朵”,谁不听话排斥谁、整治谁。校长的这种决策,结果是有效的,但是效果是无效的。他让副校长伤心,让广大教师寒心。
然而,我们某些校长的决策虽然效率高,但失误率也随之增高。如某小学,教师不过七八十人,学生不过1500余人,在一次校长决策中就浪费了50多万。那时流行名校办民校,虽然这所小学小有名气,但与周边名校比,是“小巫见大巫”。校长没有与副校长商量,也没有通过教代会,就决定租借学校北边闲置的场所,投入50多万办“实验学校”。学校违规办学一年半,被上级查处几次后,终被清理,学校最终增加了50多万的债务。
决策失误被某些校长认为是“交学费”,但决策错误就不是交学费那么简单了。某小学暑期为了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邀请全国知名特级教师来校上示范课、做讲座。这本来是好事,教师兴趣很浓,学校通知三个校区教师中午12∶30到,结果下午2∶30活动还没有开始。有些教师为了早点一睹名师风采,抢占有利位置,12∶00就到了。此次校本培训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还是这所小学,为了庆祝中秋节,排练了几个节目,通知其他校区的教师和学生观看。某一校区师生12∶30顶着烈日走了近90分钟到达,中途有教师和学生中暑,结果等了2个多小时节目才开始,师生对节目的评价也一般。本来是17∶30放学,看完节目第一批学生接近19∶00才回到学校,有的学生20∶00才被家长接回去。庆祝中秋节的兴致被炎炎烈日和漫长的等待冲得无影无踪。好在中暑的师生无大碍,也没有出现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不指望校长把美国的那种有利于科学和正确决策的“‘搁置’方法”“拿来”,运用到决策中去[1]。但是,应该起码征求普通教师的意见,征求中层以上干部的意见,开个“校内听证会”。
二、 考核要“有效”
有效的考核是为了对教师的工作进行一个客观的评价,在奖优罚劣方面有较好的作用。教师的年度考核是各级各类表彰的推荐基础,更是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所以教师对此非常看重。如果考核形式走过场,考核的效果就适得其反。
教师年度考核,主要看“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看教育教学成绩。考核师德,其中“搞有偿家教”一票否决。为了在年度考核不被一票否决,搞有偿家教的教师往往拎着礼物去校长家拜访。结果,在年度考核时,“有偿家教”避而不谈。
考核出勤,天天到校出校按指纹,本身就值得商榷。但是,如果校长自己不遵守考勤纪律,要来就来要走就走,教师就是不说心里肯定也不是滋味。教师即使出勤了,可能也不出力,就是出力了,可能也不尽力。可能会出现有事无事都在校内,就是不做事,校长一走大家都走。结果,教师的“教学五认真”马马虎虎,上面一查问题百出。考勤涉及到加班,不要有事无事就让教师加班,教师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如果出全勤与出半勤有区别,还能接受,但千万不能向“出勤考核认真,年度考核不算”的学校学习。如某小学,规定“年度缺勤2个月,不得评优”,但是在年度考核时,一位与校长关系很好的教师被评为优秀,只字未提“年内请假3个月”一事,竞争“优秀”的其他教师,想提也不敢说。
考核实绩,应该既看教学成绩,也看科研成果。只看学生考试成绩,那是单一评价,是应试教育的产物。现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采用多元评价,教师的实绩就不能只看学生的考试成绩了。某小学,校长为了让与自己关系好的主任在实绩方面突出一些,在考核细则里新增“训练的学生在国家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奖,加10分”。讨论时大家没有想到是为了某人专设的一项,就同意了。结果考核时,校长提出“某位老师十几年前训练的学生,近年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冠军,给他加10分”,并以此作为破格推荐申报职称的条件。年度考核中考核的是当年的实绩,而且是自己手中的成果。试想,其他教师以前培养的优秀学生不是体育人才就不算?算,又该怎么算呢?
教师的考核不能像《新华日报》刊登过的那样:“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那是批评领导不走群众路线,搞“一言堂”。现在既要走群众路线,又要让人看上去“公正、公平、公开”。教师的考核,应该像《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积分初探》一文所指的那样,遵循“科学积分、公正公平、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按照量化积分的指标和权数,从政治思想、教研技能、教学工作等方面按比例积分[2]。
绩效工资,字面上理解涉及到“绩效”和“工资”两个方面。“工资”是按照“绩效”发放的,“绩效”是“工资”的发放基础,“工资”是“绩效”的考核结果。教师是靠工资生存的,所以绩效工资直接影响着教师的生活,甚至生存。国家对绩效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实绩。教师的工作量,应该像《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那样,将人员分为“教学”、“管理”、“工勤”三类,按照不同的系数核算工作量,再按照核算的工作量分配工作[3]。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量核算,既给课时补贴,又给干部津贴,另外安排的课时又少,笔者认为非常不合理,并且存在重复计算。
三、 表彰要“有效”
表彰是为了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的表彰在激励教师进取方面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上级对教师的表彰,有综合表彰和单项表彰,级别有县(市、区)、地市、省、国家级等。综合表彰有“优秀教育工作者”,或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单项表彰有“先进个人”,有“师德”、“教研”、“体育”、“卫生”、“宣传”、“党务”、“艺术”、“教育装备”、“勤工俭学”、“电教”、“安全管理”等。还有政府部门的表彰,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十大杰出青年”、“新长征突击手”等综合表彰,以及“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单项表彰。这些表彰,普通教师一般不清楚,最多略知一二,说明了某些表彰并不“公开”。
综合表彰一般情况都表彰校长了,校长有了高一级的综合表彰,下一级的综合表彰才轮到副校长或者中层干部,单项表彰一般以中层干部为主。表彰虽多,但是真正表彰普通教师的不多。普通教师只有在教育主管部门为实施“三名工程”而设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等专业性强、差额推荐、竞争激烈的单项表彰方面凭实力申报了。
表彰,对于干部与教师,校长一般倾向于干部。既然干部与教师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那么干部间、教师间应该公平了吧?其实不然!
某年,一个“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由区教育局下达到学校。本来这个名额可以给了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也可以给了主管德育的主任,还可以给了实施德育工作的班主任,可新来的校长偏偏给了不分管德育也不兼任班主任的Y副校长。后来,这个“等额推荐”到市教育局没有生效,返回学校重新推荐,是再一次搞推荐材料才生效。
第二年,一个“市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下达到学校。这个名额可以给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也可以给主管安全的主任,还可以给负责学生安全的班主任,可偏偏被分管后勤的Z副校长做好材料报到区教育局了,他成了“市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这次既分管德育又分管安全的B副校长没有吱声。
第三年,一个“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名额下达到学校。这个名额可以给了党员中的任何优秀教职工。离开学校借调在区教育局的B副校长还是没有吱声,看看校长到底会给谁。结果,还是给了Z副校长。于是,B副校长提出请校长推荐自己申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校长以“不在学校借调在教育局”为由不肯推荐。
无可奈何的B副校长只好继续默默地搞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反思之后,他一边勤勤恳恳抓好分管工作,一边认认真真教好本门学科,课余时间扎扎实实搞好课题研究,终于先后被评为“市模范校长”、“市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同一个平台不能被公平对待,B副校长“人之下,视己为人;人之上,视人为人”,终有成就。但是,有几人能做到这样!
教研处的J主任,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卓有成绩,但是对新校长的管理不太适应,工作成绩不被新校长认可,加上身体不适,于是向新校长提出辞职。新校长说:“我才来你就辞职,别人怎么看?不同意!”J主任只好作罢。但是,工作热情明显降低。新校长一方面增加教研处人员,安排人分担J主任工作,另一方面推荐J主任为“区师德标兵”,后推荐为“区优秀教育工作者”,J主任工作热情明显高涨。这样的表彰,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杨学武.学会搁置.杂文选刊(上半月版),2006(10).
[2]卞恩鸿.教师年度考核量化积分初探.教书育人(校长参考),2005(5).
[3]卞恩鸿.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河北教育(综合版),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