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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加坡是世界上职务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廉政文化建设独具特色。借鉴其成功经验对我国防治腐败、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社会现实出发,在合理借鉴新加坡经验的基础上,从培育国家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监督机制四个维度,提出加强中国廉政文化的总体思路。
关键词:借鉴;廉政文化;国家意识;新加坡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0-0042-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不能闭门造车,需要学习他国的成功经验。新加坡不仅以其高度发展的经济,优雅舒适的环境受到普遍赞誉,还以它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闻名于世,值得我们研究与借鉴。
一、国家意识与共同价值观的建立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前提
国家意识的强弱与廉政文化建设密切相关。早在英国总督统治时期新加坡曾是一个腐败盛行,行贿受贿司空见惯,权钱交易随处可见的地区。然而经过短短几十年的努力,新加坡已建设成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这一切的成绩离不开国家意识的培养。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脱离新成立的马来西亚联邦之前,为增进国家意识,就主张各族平等,建立“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1965年独立之后,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采取多种举措消除种族之间固有的隔阂,并针对各个种族在宗教信仰、语言和生活习惯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人民的政治忠诚依旧是建立在个人所属族群的宗亲会或社团基础上的现实,教育人民超越狭隘的宗族观念,树立个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使命感,用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把国内各个种族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形成统一的“新加坡共和国”意识,并取得巨大成功。正如人民行动党的发起人之一蒂凡那所指出:“二十年以前,如果人家问起我们,我们将回答说是华人、马来人、印度人或欧亚混籍人。但在今天,如果人家问我们——特别是向年轻人问同样的问题,必将异口同声地答道:‘我们是新加坡人’。”[1]另外,为进一步团结各种族,新加坡政府于1991年正式发表《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正式把儒家文化确定为其文化中心、国家意识,并提出了“五大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亨廷顿指出,共同价值观得到了新加坡宗教和种族社群的认同,而这就是新加坡区别于西方价值观之处[2]。以上措施的提出适应了新加坡种族多元化的现实要求,使每个新加坡人都意识到自己是新加坡国民,归属于新加坡,应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这些都为新加坡的廉政文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与社会基础。
我国与新加坡相类似,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为多民族国家,且不同民族各有特点。但爱国主义始终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起到了维系、协调、推动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作用。这一价值取向表现为对故土家园的眷恋和奉献,对祖国主权和尊严的坚决捍卫,对卖国求荣的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的无比崇敬,要求人们心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以民族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意志为转移。然而,腐败行为恰恰与这一价值取向相违背,它是对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的损害。腐败者大都主张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和国家利益,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牺牲他人和社会利益,颠倒是非,将社会公共权力转变为私人权利与财富。因此,当今中国必须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增强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统领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和对正面典型的积极宣传提升国民的爱国意识。此外,需用中国梦来统一全国各民族思想,让大家了解中国梦不是一个虚幻的梦,它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但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它的实现离不开十三亿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只有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努力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才更大更强。唯有将个人的梦寄托于国家之梦,民族之梦,梦想才有成真的可能。
二、领导人的自律意识和公务员的高素质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
新加坡从一个贫困落后、腐败猖獗的岛国发展为政治廉洁的新型工业化国家,领导人的榜样示范作用至关重要。2000年9月16日,吉隆坡透明与廉洁学会把国际透明度机构马来西亚分部所设立的首个“环球廉洁奖”颁发给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国际透明度机构主席彼德·艾根评价:“李光耀先生在新加坡打击贪污活动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是广为人知的,被世人视为是打击贪污的重要典范。”[3]他一生恪尽职守、克己奉公,住的是父母的老房子,办公用的是自己的私家车,生活简朴,不求奢华,并提醒亲朋好友不要依仗他的权势得到任何“特殊照顾”,为新加坡公职人员树立了榜样。除此之外,新加坡还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推行“精英主义”的人事政策,以最大可能杜绝贪污腐化行为的发生。新加坡有一套严密而有效的公务员选任制度。录用公务员必须通过严格的公开考试,合格者还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包括:有无犯罪前科、日常交往的人员状况、家庭情况、社会背景、个人爱好、有无吸毒、嫖娼等行为,防止任何有不良嗜好或品德修养差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对于医生、大学教授、律师、会计、企业家和银行家等有能力并且品德优秀的杰出人物,一直是新加坡政府欢迎的对象。事实证明,公务员的高素质为新加坡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并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我国自古以来重视官德,强调道德自律。如《礼记·大学》中指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皇帝如果忽略了修身,君权制约则无从谈起,而封建皇权制度一旦缺乏君权制约,则国破家亡,指日可待。而《论语》中孔子则提倡“为政以德”的政治观。所谓“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作为政者而言,首先要有良好的品德,才能起到表率作用。因此,廉政文化建设,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起到关键作用。但目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廉政文化建设说得多、做得少,甚至还怀着抵触心理对待廉政文化建设,参与积极性、自觉性不高,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从而给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开展带来一定困难。正因如此,在实际工作中首先应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他们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并通过表彰先进等活动,在干部队伍中营造坚守政治品质的良好风气。其次,应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意识。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出领导干部要善于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在《贞观政要·悔过第二十四》中也记载了唐太宗对房玄龄所说的话:“君臣父子,政教之道,共在书内。古人云,不学,墙面,莅事惟烦。不徒言也。却思少小时行事,大觉非也。”这些都说明了个人修养、自律与读书的密切关系。最后,要突出领导干部道德品行方面的考察。建立严格的公务员录用、考核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并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力争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良知、忠于职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完善的公务员法律法规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
为从根本上解决腐败,李光耀指出,必须通过“法律的革新”才能有效地治理腐败[4]。因此,新加坡从自治至今,共制定了四百多部法律,其中涉及廉政方面的有多部法律。如《宪法》《反贪污法》《公务员法》《财产审核法》《公务员指导手册和纪律条款》《中央公积金制度》《预防贪污贿赂法》《没收贪污贿赂利益法》《公务惩戒性程序规则》等。在这些法律中规定了公务人员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许参加外人带有酬谢意味的宴会,业余时间在外主持付酬讲座要上报;不得接受外人的任何礼物,在特殊情况下,如无法拒绝或拒绝则不近人情时,可暂时把礼品收下来,然后向上级报告,并将礼品上交;公务员家属也不能随意接受别人的礼物;每个公务员在出任之前需申报个人财产,此后每年都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自己和配偶的全部财产,其中包括房产、汽车、贵重首饰、银行存款、股票、证券等,如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均为犯罪;并对公务人员穿着、言行、奖惩、津贴等细小问题都做了周到细致的要求。此外,还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构成、惩处、侦察、起诉、审判等诉讼程序做了说明和规定。通过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从政行为和惩戒措施做了详细规定,有效地降低了腐败概率。
除了在肃贪倡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新加坡还做到执法必严。要求任何官员一旦触犯法律,不管官职大小,一律要绳之以法。并通过法律赋予贪污调查局四项主要职权:调查权、秘密调查权、特别搜查权、逮捕权。即该局工作人员可以不用逮捕证搜捕任何一个涉嫌贪污或受贿的人;有权入屋搜查,没收被认为是赃物或其他罪证的任何钱物;有权进入各部门、机构,要求其官员、雇员及其他任何人提供所需的材料;要求涉嫌贪污受贿者对其合法收入以外的财产说明其来源,如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有权将涉嫌者交法庭制裁[5]。新加坡严密的治理腐败的法律体系和专业腐败调查机构的有力侦查,对公务员产生了巨大威慑作用,使大家不能腐也不敢腐。
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相互联系,互相依存。廉政制度是廉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先进的制度能有效保护和促进廉政文化的发展;而制度的实施则需要廉政文化的土壤和支撑。不可否认的是,当今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一些腐败问题,促进廉洁从政和惩治腐败行为的制度建设刻不容缓。这一制度建设即包括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规范,也包括以国家政策、部门法规、行业规范等形式制定的非法律形式的规则规范。因此,应加快廉政立法的进程,制定《举报法》《反贪污法》《反洗钱法》等专门法律,并结合实际修订并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当中有关腐败的条文,建立分层通报制度,在社会中形成人人反腐,自觉抵制的氛围。二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权力的过分集中必然导致腐败,削弱个人手中的权力就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减少经济运行过程中政治的过度干预,使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将其权力范围缩减到只限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把权力还给市场。对于过分集中的“一把手”权力,更要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力制衡权力,加强党内民主,实行党政分开,减少“人治”,强化法治。三是应培养公务员的规则意识,树立职业操守。通过规则意识的养成,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力(权利)与义务,使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过度行为得到有效约束,避免行政缺位、越位或空位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服务民众。
四、全面监督机制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保障
制度的运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为杜绝贪污受贿现象的发生,新加坡建立了纵横交错的公务员监督机制。纵向上除了前面提到的贪污调查局外,公共服务委员会则对公务员的缺勤、抗命、工作过失等不当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直至除名。横向上成立或设立政府与公众的对话机构和岗位,如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联络所、人民投诉局、选区议员等。公众可对公务员办事不公正、服务态度粗暴、办事效率低等行为向这些机构进行投诉。而选区议员必须每周与区内选民会见一次,收集民意后向有关部门质询,每个职能部门需对选民意见做出及时答复。除了党内监督以外,人民行动党还允许反对党竞选议会席位,参与监督。正如李光耀所讲:“国会有一些反对党议员,将确保人们向他们报告一些有关渎职和舞弊的传言,这些非行动党议员和行动党不同,他们会把滥用职权、贪污或裙带关系的指责吐露出来”。这一制度不仅保证了反对党把不同的呼声和意见通过议会及时地反馈给人民行动党,还有效监督了执政党的政策和行为。另外,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形成的强大社会舆论也助推了廉政文化的建立。例如,新加坡报纸上专门辟有“服务栏”,公众对公务员的意见可直接发表在报纸上,不管公众的意见正确与否,都需在一周内做出答复。与此同时,民众自觉形成的反腐联盟在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加坡十分注重公民廉政教育,通过多种途径提升民众的反腐意识。如在中学普遍设立了廉政和反贪污课程,灌输学生们“贪污贿赂如同黑社会和贩毒问题一样,都是严重的社会罪恶”。此外,新加坡每年开展社会道德教育,提倡社区精神与共同体精神,教育公民把腐败看作是对社区和国家的危害。这些措施在社会中形成了“廉洁光荣,贪污可耻”的良好风气,使每个公民都敢于站出来与腐败现象做斗争。
与之相比,我国近些年来虽在监督机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群众的思想、观念、知识落后于当前廉政文化建设发展的需要。认为廉政文化建设“与己无关”,缺乏主人翁精神。或有人虽对腐败行为十分痛恨,但却能随波逐流。更有甚者看到腐败分子生活奢靡却未得到惩治还心生羡慕。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纪检干部是党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他们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事关监督效果。所以各级党政组织应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政治上爱护,努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严格、公平的执法队伍。二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将监察体系由目前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改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改变一些地方“不敢管、不能管、不被管”的现象。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将监察重点放在经济领域、国有资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对腐败行为做到“零容忍”。三要加快完善党内立法,约束和保障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行政职权和合法权利。并通过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促使党员干部明荣知耻、求荣弃辱、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自觉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规范从政行为,从灵魂深处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四要提高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能力。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记者的业务能力、责任心和法治意识,发挥媒体事实公开、传播快速、影响面广、聚焦迅速、处置及时等特性和优势。并通过立法保证新闻媒体对重大腐败案件有采访、报道、评论的权利,保护记者的人身安全。同时,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增强廉政文化宣传的声势和效果。五要发挥民众作用,形成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局面。廉政文化建设仅仅依靠党和政府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必须发动人民,走群众路线。因此,应在社会中广泛开展法治与文化教育。例如:吸收传统廉政文化中的合理因素,以编写通俗读物、戏剧,拍摄电影电视,建造廉政文化长廊,播放廉政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的反腐意识。或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进社区”之类的活动,形成一个“谴责腐败、拒绝腐败、崇尚廉洁”的社会环境。
总之,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堪称典范,为我国遏制腐败现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但是,我国与新加坡在诸多方面尚存差异,因此需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特别是同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相联系,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
参考文献:
[1][新加坡]蒂凡那.新加坡人:元老与少壮[C]//人民行动党:1954—1979(《行动报》25周年纪念特辑),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1979:170.
[2]孙娜.“亚洲价值观”指引下的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J].东南亚纵横,2013(12):19-22.
[3]田芸.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及其启示[J].经济研究导刊,2014(32):261-263.
[4]CPIB.Swiftand Sure Action:Four Decades of Anti-Corruption Work[M].Singapore:CPIB,2003:70.
[5]刘亚林.论新加坡的廉政建设[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1):143-148.
关键词:借鉴;廉政文化;国家意识;新加坡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0-0042-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不能闭门造车,需要学习他国的成功经验。新加坡不仅以其高度发展的经济,优雅舒适的环境受到普遍赞誉,还以它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闻名于世,值得我们研究与借鉴。
一、国家意识与共同价值观的建立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前提
国家意识的强弱与廉政文化建设密切相关。早在英国总督统治时期新加坡曾是一个腐败盛行,行贿受贿司空见惯,权钱交易随处可见的地区。然而经过短短几十年的努力,新加坡已建设成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这一切的成绩离不开国家意识的培养。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脱离新成立的马来西亚联邦之前,为增进国家意识,就主张各族平等,建立“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1965年独立之后,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采取多种举措消除种族之间固有的隔阂,并针对各个种族在宗教信仰、语言和生活习惯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人民的政治忠诚依旧是建立在个人所属族群的宗亲会或社团基础上的现实,教育人民超越狭隘的宗族观念,树立个人对国家的认同感和使命感,用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把国内各个种族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形成统一的“新加坡共和国”意识,并取得巨大成功。正如人民行动党的发起人之一蒂凡那所指出:“二十年以前,如果人家问起我们,我们将回答说是华人、马来人、印度人或欧亚混籍人。但在今天,如果人家问我们——特别是向年轻人问同样的问题,必将异口同声地答道:‘我们是新加坡人’。”[1]另外,为进一步团结各种族,新加坡政府于1991年正式发表《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正式把儒家文化确定为其文化中心、国家意识,并提出了“五大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亨廷顿指出,共同价值观得到了新加坡宗教和种族社群的认同,而这就是新加坡区别于西方价值观之处[2]。以上措施的提出适应了新加坡种族多元化的现实要求,使每个新加坡人都意识到自己是新加坡国民,归属于新加坡,应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这些都为新加坡的廉政文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与社会基础。
我国与新加坡相类似,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为多民族国家,且不同民族各有特点。但爱国主义始终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起到了维系、协调、推动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作用。这一价值取向表现为对故土家园的眷恋和奉献,对祖国主权和尊严的坚决捍卫,对卖国求荣的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的无比崇敬,要求人们心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以民族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意志为转移。然而,腐败行为恰恰与这一价值取向相违背,它是对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的损害。腐败者大都主张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和国家利益,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牺牲他人和社会利益,颠倒是非,将社会公共权力转变为私人权利与财富。因此,当今中国必须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增强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统领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和对正面典型的积极宣传提升国民的爱国意识。此外,需用中国梦来统一全国各民族思想,让大家了解中国梦不是一个虚幻的梦,它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但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它的实现离不开十三亿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只有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努力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才更大更强。唯有将个人的梦寄托于国家之梦,民族之梦,梦想才有成真的可能。
二、领导人的自律意识和公务员的高素质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
新加坡从一个贫困落后、腐败猖獗的岛国发展为政治廉洁的新型工业化国家,领导人的榜样示范作用至关重要。2000年9月16日,吉隆坡透明与廉洁学会把国际透明度机构马来西亚分部所设立的首个“环球廉洁奖”颁发给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国际透明度机构主席彼德·艾根评价:“李光耀先生在新加坡打击贪污活动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是广为人知的,被世人视为是打击贪污的重要典范。”[3]他一生恪尽职守、克己奉公,住的是父母的老房子,办公用的是自己的私家车,生活简朴,不求奢华,并提醒亲朋好友不要依仗他的权势得到任何“特殊照顾”,为新加坡公职人员树立了榜样。除此之外,新加坡还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推行“精英主义”的人事政策,以最大可能杜绝贪污腐化行为的发生。新加坡有一套严密而有效的公务员选任制度。录用公务员必须通过严格的公开考试,合格者还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包括:有无犯罪前科、日常交往的人员状况、家庭情况、社会背景、个人爱好、有无吸毒、嫖娼等行为,防止任何有不良嗜好或品德修养差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对于医生、大学教授、律师、会计、企业家和银行家等有能力并且品德优秀的杰出人物,一直是新加坡政府欢迎的对象。事实证明,公务员的高素质为新加坡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并有效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我国自古以来重视官德,强调道德自律。如《礼记·大学》中指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皇帝如果忽略了修身,君权制约则无从谈起,而封建皇权制度一旦缺乏君权制约,则国破家亡,指日可待。而《论语》中孔子则提倡“为政以德”的政治观。所谓“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作为政者而言,首先要有良好的品德,才能起到表率作用。因此,廉政文化建设,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起到关键作用。但目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廉政文化建设说得多、做得少,甚至还怀着抵触心理对待廉政文化建设,参与积极性、自觉性不高,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从而给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开展带来一定困难。正因如此,在实际工作中首先应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好他们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并通过表彰先进等活动,在干部队伍中营造坚守政治品质的良好风气。其次,应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意识。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出领导干部要善于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在《贞观政要·悔过第二十四》中也记载了唐太宗对房玄龄所说的话:“君臣父子,政教之道,共在书内。古人云,不学,墙面,莅事惟烦。不徒言也。却思少小时行事,大觉非也。”这些都说明了个人修养、自律与读书的密切关系。最后,要突出领导干部道德品行方面的考察。建立严格的公务员录用、考核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并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力争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良知、忠于职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完善的公务员法律法规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
为从根本上解决腐败,李光耀指出,必须通过“法律的革新”才能有效地治理腐败[4]。因此,新加坡从自治至今,共制定了四百多部法律,其中涉及廉政方面的有多部法律。如《宪法》《反贪污法》《公务员法》《财产审核法》《公务员指导手册和纪律条款》《中央公积金制度》《预防贪污贿赂法》《没收贪污贿赂利益法》《公务惩戒性程序规则》等。在这些法律中规定了公务人员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许参加外人带有酬谢意味的宴会,业余时间在外主持付酬讲座要上报;不得接受外人的任何礼物,在特殊情况下,如无法拒绝或拒绝则不近人情时,可暂时把礼品收下来,然后向上级报告,并将礼品上交;公务员家属也不能随意接受别人的礼物;每个公务员在出任之前需申报个人财产,此后每年都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自己和配偶的全部财产,其中包括房产、汽车、贵重首饰、银行存款、股票、证券等,如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均为犯罪;并对公务人员穿着、言行、奖惩、津贴等细小问题都做了周到细致的要求。此外,还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构成、惩处、侦察、起诉、审判等诉讼程序做了说明和规定。通过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从政行为和惩戒措施做了详细规定,有效地降低了腐败概率。
除了在肃贪倡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新加坡还做到执法必严。要求任何官员一旦触犯法律,不管官职大小,一律要绳之以法。并通过法律赋予贪污调查局四项主要职权:调查权、秘密调查权、特别搜查权、逮捕权。即该局工作人员可以不用逮捕证搜捕任何一个涉嫌贪污或受贿的人;有权入屋搜查,没收被认为是赃物或其他罪证的任何钱物;有权进入各部门、机构,要求其官员、雇员及其他任何人提供所需的材料;要求涉嫌贪污受贿者对其合法收入以外的财产说明其来源,如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有权将涉嫌者交法庭制裁[5]。新加坡严密的治理腐败的法律体系和专业腐败调查机构的有力侦查,对公务员产生了巨大威慑作用,使大家不能腐也不敢腐。
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相互联系,互相依存。廉政制度是廉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先进的制度能有效保护和促进廉政文化的发展;而制度的实施则需要廉政文化的土壤和支撑。不可否认的是,当今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一些腐败问题,促进廉洁从政和惩治腐败行为的制度建设刻不容缓。这一制度建设即包括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规范,也包括以国家政策、部门法规、行业规范等形式制定的非法律形式的规则规范。因此,应加快廉政立法的进程,制定《举报法》《反贪污法》《反洗钱法》等专门法律,并结合实际修订并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当中有关腐败的条文,建立分层通报制度,在社会中形成人人反腐,自觉抵制的氛围。二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权力的过分集中必然导致腐败,削弱个人手中的权力就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减少经济运行过程中政治的过度干预,使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将其权力范围缩减到只限于维护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把权力还给市场。对于过分集中的“一把手”权力,更要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力制衡权力,加强党内民主,实行党政分开,减少“人治”,强化法治。三是应培养公务员的规则意识,树立职业操守。通过规则意识的养成,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力(权利)与义务,使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过度行为得到有效约束,避免行政缺位、越位或空位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服务民众。
四、全面监督机制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保障
制度的运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为杜绝贪污受贿现象的发生,新加坡建立了纵横交错的公务员监督机制。纵向上除了前面提到的贪污调查局外,公共服务委员会则对公务员的缺勤、抗命、工作过失等不当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直至除名。横向上成立或设立政府与公众的对话机构和岗位,如公民咨询委员会、民众联络所、人民投诉局、选区议员等。公众可对公务员办事不公正、服务态度粗暴、办事效率低等行为向这些机构进行投诉。而选区议员必须每周与区内选民会见一次,收集民意后向有关部门质询,每个职能部门需对选民意见做出及时答复。除了党内监督以外,人民行动党还允许反对党竞选议会席位,参与监督。正如李光耀所讲:“国会有一些反对党议员,将确保人们向他们报告一些有关渎职和舞弊的传言,这些非行动党议员和行动党不同,他们会把滥用职权、贪污或裙带关系的指责吐露出来”。这一制度不仅保证了反对党把不同的呼声和意见通过议会及时地反馈给人民行动党,还有效监督了执政党的政策和行为。另外,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形成的强大社会舆论也助推了廉政文化的建立。例如,新加坡报纸上专门辟有“服务栏”,公众对公务员的意见可直接发表在报纸上,不管公众的意见正确与否,都需在一周内做出答复。与此同时,民众自觉形成的反腐联盟在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加坡十分注重公民廉政教育,通过多种途径提升民众的反腐意识。如在中学普遍设立了廉政和反贪污课程,灌输学生们“贪污贿赂如同黑社会和贩毒问题一样,都是严重的社会罪恶”。此外,新加坡每年开展社会道德教育,提倡社区精神与共同体精神,教育公民把腐败看作是对社区和国家的危害。这些措施在社会中形成了“廉洁光荣,贪污可耻”的良好风气,使每个公民都敢于站出来与腐败现象做斗争。
与之相比,我国近些年来虽在监督机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群众的思想、观念、知识落后于当前廉政文化建设发展的需要。认为廉政文化建设“与己无关”,缺乏主人翁精神。或有人虽对腐败行为十分痛恨,但却能随波逐流。更有甚者看到腐败分子生活奢靡却未得到惩治还心生羡慕。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纪检干部是党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他们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事关监督效果。所以各级党政组织应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政治上爱护,努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严格、公平的执法队伍。二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将监察体系由目前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改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改变一些地方“不敢管、不能管、不被管”的现象。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将监察重点放在经济领域、国有资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对腐败行为做到“零容忍”。三要加快完善党内立法,约束和保障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行政职权和合法权利。并通过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促使党员干部明荣知耻、求荣弃辱、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自觉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规范从政行为,从灵魂深处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四要提高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能力。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记者的业务能力、责任心和法治意识,发挥媒体事实公开、传播快速、影响面广、聚焦迅速、处置及时等特性和优势。并通过立法保证新闻媒体对重大腐败案件有采访、报道、评论的权利,保护记者的人身安全。同时,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增强廉政文化宣传的声势和效果。五要发挥民众作用,形成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局面。廉政文化建设仅仅依靠党和政府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必须发动人民,走群众路线。因此,应在社会中广泛开展法治与文化教育。例如:吸收传统廉政文化中的合理因素,以编写通俗读物、戏剧,拍摄电影电视,建造廉政文化长廊,播放廉政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的反腐意识。或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进社区”之类的活动,形成一个“谴责腐败、拒绝腐败、崇尚廉洁”的社会环境。
总之,新加坡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堪称典范,为我国遏制腐败现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但是,我国与新加坡在诸多方面尚存差异,因此需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特别是同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相联系,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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