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经费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贷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种账务处理方法,会计分录之间没有一定的依存关系和必然联系,难以直观、清晰、充分地反映减少银行存款是用来购置固定资产的资产转换关系,以及购置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转化为固定基金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