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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位于武汉市H区的某地段道路改造工程启动。为解决拆迁还建问题,经武汉市政府批准,由H区建委所属区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发总公司)负责工程的土地征用。1994年7月,武汉市政府有关局发文批准,将位于G村的70.6亩集体所有制土地,作为建设项目定点征地。区城发总公司报批申领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