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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开展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是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以自然村为村落社区范围,以村落社区内居住的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退军人、老农民)为骨干,把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组织起来,成立“一会五站”(志愿者协会、社会互助救助站、环境卫生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系站、公益事业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