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当前,我国不少企业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时常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职工回家“待业”短则二、三个月,长则半年以上。这部分职工在“待业”期间,除不享受奖金、效益工资、洗理费、交通费外,有的还减发或不发生活、物价补贴,严重的既不发基本工资,又不发生活费。如何保证“待业”职工本人及其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