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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已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经过改革不切合民族地区农村实际的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效地激发了民族地区的农村生产力。民族地区农村落后面貌日益得到更新变化。有关统计数字表明;1987年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工农业总产值为42.55亿元,比1986年增长22.2%。1987年,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工农业总产值比1980年增长78.37%,财政收入比1980年增长152.8%;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87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8O年增长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