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消除贫困:中国的承诺》
中国五级扶贫体系及其责任分工
中国的行政体系分为五级,分别是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盟)、县(区、旗、县级市、行委)、乡(镇、街道)。村民自治委员会虽然不属于行政单位,但是村民委员会对于中国行政体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的扶贫开发按照行政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制。中国大规模有组织、有计划的减贫行动从1982年“三西”地区扶贫开始,到1986年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以及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等重大扶贫决策,中国政府始终关注扶贫事业,将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