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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
范中喜 石滨 李乐霞
一、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模式,大体有五类:第一类是由科技协会发起建立的;第二类是由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政府事业单位及乡村干部发起建立的;第三类是由供销合作社发起建立的;第四类是由龙头企业发起建立的;第五类是由农村中的专业户、经销大户等自发建立的。
按照组织的目标功能不同,国际上一般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划分为投入型合作经济组织、市场营销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我国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综合两年多来我们对全国的调查,现阶段总的情况是:各种类型几乎都有,既包括投入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市场营销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包括粮食、棉花、花生、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农机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包括从村级到省级各种级别和层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二、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顺应了我国农村发展形势的需要,已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发展产业化一种新的产业组织形式,同时也是我国农村先进生产关系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推动了农民集体行动,整合了有限的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在促进农民发展产业、搞活经济、致富增收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强,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形成。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实践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从中确实得到了好处,扩大了生产经营的规模,降低了生产资料采购成本,降低了对外开展业务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谈判地位,增强了防灾抗灾抵御风险的能力,学习了先进技术,统一了技术标准,创造了产品品牌,提高了科学文化素质;二是政府多了一个工作的抓手,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产业的政策,加强了与农民的沟通、联系和服务,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三是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如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带来了更加稳固的原料基地,降低了其交易成本,同时相互间也得到了制衡和压力,相互促进。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可以提供的功能和服务中,负责提供内容最多的前五项依次是:负责推广新技术和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指导;为会员提供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為会员提供各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帮助会员获得销售合同或保证会员生产的产品的销售;专人指导会员如何使用生产资料。提供上述五项服务的组织占全部组织的60%以上。
三、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各具特色
大多数组织对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和技术能手、购销专业户加入协会没有限制,有一些协会限制地方政府官员和社会团体人员加入。部分对会员加入的要求和条件主要包括:已经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农民,生产出的产品符合特定质量要求的农民,由组织成员推荐或决定;生产某种产品规模比较大,超过一定数量,由组织领导推荐或决定。根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组织规定可以取消会员的资格、但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税款、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组织损失、不可以要求会员帮助偿还组织的贷款、不可以要求会员为组织贷款提供抵押品。有一部分要求会员提供所有产品和从组织采购所有生产资料。大多数组织规定会员可以通过组织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上都有书面章程。章程所包含的内容前五位是: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的主要任务和功能,组织的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会员加入和退出的手续或程序,会员的合格条件。涉及内容很少的主要三项为:选举会员代表或评选积极会员,协会成本的分摊方式,监事会的选举程序。基本设立了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大会,部分设立了监事会,大部分有年度生产和发展计划。大多数是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有一些只在管理层换届时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有少部分在需要时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传达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指示,选举或更换协会负责人。在组织的决策方式中,由理事会做出决定的活动主要包括八项:挑选新会员,决定为会员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开发新产品,进行新的投资,开除现有会员,寻找新的市场,挑选确定生产资料供应商,挑选确定产品购买方。
四、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出现新趋势和新动向
最近几年以来,受多种因素的推动和影响,我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出现一些好的新趋势和新动向。
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所提供的支持不断增强,具体支持方式包括发布文件、提供资金补贴和实物支持、帮助组织在其他机构获得资金、减免税费等,促进新组织的组建和已有基础组织迅速发展壮大。
二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领域不断拓宽,已从蔬菜、瓜果等种植业范围扩展到粮食、养殖、旅游、农机、水电、科技服务、物业等各业,合作的深度也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涉及到加工、销售领域。
三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优势产业的依托性增强。专业合作社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的需求;综合服务社从服务农民生活出发,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需求,也启动了农村消费市场。
四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很多以市场为基础,以产品为依托,实行跨区域发展。
五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社与社、合作社与公司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利益联结比较紧密的出资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占60%以上。这些组织中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力和技术等参股,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六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多样化、综合化、实体化,从协会型发展到生产经营型,从生产经营型发展到投资型,新一代投资型合作社已经出现并得到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161000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齐齐哈尔市农经总站、155700黑龙江省饶河县农经站)
范中喜 石滨 李乐霞
一、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模式,大体有五类:第一类是由科技协会发起建立的;第二类是由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政府事业单位及乡村干部发起建立的;第三类是由供销合作社发起建立的;第四类是由龙头企业发起建立的;第五类是由农村中的专业户、经销大户等自发建立的。
按照组织的目标功能不同,国际上一般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划分为投入型合作经济组织、市场营销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我国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综合两年多来我们对全国的调查,现阶段总的情况是:各种类型几乎都有,既包括投入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市场营销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包括粮食、棉花、花生、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农机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包括从村级到省级各种级别和层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二、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顺应了我国农村发展形势的需要,已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发展产业化一种新的产业组织形式,同时也是我国农村先进生产关系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推动了农民集体行动,整合了有限的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在促进农民发展产业、搞活经济、致富增收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强,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形成。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实践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从中确实得到了好处,扩大了生产经营的规模,降低了生产资料采购成本,降低了对外开展业务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谈判地位,增强了防灾抗灾抵御风险的能力,学习了先进技术,统一了技术标准,创造了产品品牌,提高了科学文化素质;二是政府多了一个工作的抓手,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产业的政策,加强了与农民的沟通、联系和服务,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三是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如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带来了更加稳固的原料基地,降低了其交易成本,同时相互间也得到了制衡和压力,相互促进。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可以提供的功能和服务中,负责提供内容最多的前五项依次是:负责推广新技术和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指导;为会员提供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為会员提供各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帮助会员获得销售合同或保证会员生产的产品的销售;专人指导会员如何使用生产资料。提供上述五项服务的组织占全部组织的60%以上。
三、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各具特色
大多数组织对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和技术能手、购销专业户加入协会没有限制,有一些协会限制地方政府官员和社会团体人员加入。部分对会员加入的要求和条件主要包括:已经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农民,生产出的产品符合特定质量要求的农民,由组织成员推荐或决定;生产某种产品规模比较大,超过一定数量,由组织领导推荐或决定。根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组织规定可以取消会员的资格、但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税款、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组织损失、不可以要求会员帮助偿还组织的贷款、不可以要求会员为组织贷款提供抵押品。有一部分要求会员提供所有产品和从组织采购所有生产资料。大多数组织规定会员可以通过组织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上都有书面章程。章程所包含的内容前五位是: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的主要任务和功能,组织的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会员加入和退出的手续或程序,会员的合格条件。涉及内容很少的主要三项为:选举会员代表或评选积极会员,协会成本的分摊方式,监事会的选举程序。基本设立了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大会,部分设立了监事会,大部分有年度生产和发展计划。大多数是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有一些只在管理层换届时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有少部分在需要时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传达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指示,选举或更换协会负责人。在组织的决策方式中,由理事会做出决定的活动主要包括八项:挑选新会员,决定为会员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开发新产品,进行新的投资,开除现有会员,寻找新的市场,挑选确定生产资料供应商,挑选确定产品购买方。
四、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出现新趋势和新动向
最近几年以来,受多种因素的推动和影响,我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出现一些好的新趋势和新动向。
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所提供的支持不断增强,具体支持方式包括发布文件、提供资金补贴和实物支持、帮助组织在其他机构获得资金、减免税费等,促进新组织的组建和已有基础组织迅速发展壮大。
二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领域不断拓宽,已从蔬菜、瓜果等种植业范围扩展到粮食、养殖、旅游、农机、水电、科技服务、物业等各业,合作的深度也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涉及到加工、销售领域。
三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优势产业的依托性增强。专业合作社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的需求;综合服务社从服务农民生活出发,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需求,也启动了农村消费市场。
四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很多以市场为基础,以产品为依托,实行跨区域发展。
五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社与社、合作社与公司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利益联结比较紧密的出资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占60%以上。这些组织中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力和技术等参股,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六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多样化、综合化、实体化,从协会型发展到生产经营型,从生产经营型发展到投资型,新一代投资型合作社已经出现并得到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161000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齐齐哈尔市农经总站、155700黑龙江省饶河县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