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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银监会联合确定了北京、天津、运城、包头、长春、银川、乌鲁木齐等28个城市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其中,房价较高的上海地区并不在当中。公积金贷款是否能解决保障房建设融资需求,政策中的还款考虑是否科学,本文从经济角度,就该项政策提出几点建议,供后续政策实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