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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是我国及其他经济体制转轨国家的特有现象,我国曾经有不少学者认为行政性垄断是中国的特色,为中国所独有,但随着认识的深化,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行政性垄断不仅存在于中国,在其他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也大量存在.甚至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然而我国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表现的尤为突出。目前我国反垄断法对其定义、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的规定都具有我国的特色。有些部分也还存在着争议,相关制度的设计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