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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是我国声乐艺术的“源”与“根”,它主要包括传统民歌、传统戏曲、传统曲艺等艺术,在风格上可分为发声风格、语言风格、曲调风格。对待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传承与发展问题,不能简单的看成是“守”与“变”的问题,二者之间是辩证的关系。不能盲目的跟从、摒弃,要有选择的借鉴、融合,理智科学的对待新事物,涉及到高校的声乐技巧课教学、高校的声乐语言类教学及高校的作曲理论教学等课程的重构及调整。要把民间艺人聘为高校的客座教授,以便用更为有效的方式记录、传承和发展传统民族声乐艺术,让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在新的环境中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