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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关系与社会财富分配直接相关,在社会生产关系转型时期总是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我国学术界多认为“孔孟主张义利对立、尚义排利”,这是对孔孟极大的误解。从孔孟的言论和行动看,他们“重义而不轻利”,“尚义而不排利”。儒家义利观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经过了两次蜕变,这是孔孟义利观被误解的主要原因。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的义利观,必须区分儒家义利观的精华和糟粕,批判地继承孔孟义利观中的合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