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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电[2020]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决策部署,优先稳就业保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就业指标完成工作举措》《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举措》《关于进一步缓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压力的帮扶举措》《关于促进贫困地区困难群体返乡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