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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5日,台湾环保署受《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授权,发布了《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登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4年12月11日施行,标志着台湾化学物质登记制度即将正式启动。该办法的重点在于:新化学物质:规范制造或进口新化学物质的登记人,应于制造或进口前,依据新化学物质使用用途与数量进行标准、简易或少量登记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才可以进行制造或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