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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由于衰退、疾病、失能以及依赖他人照料等原因,面临自尊与社会尊严双重受损的危险。丧失尊严,何谈健康,更何谈幸福?和西方社会相比,我国老年人尊严期待高、实现途径有限、社会差异显著。必须根据社会阶层的不同需求帮助老年人实现尊严生活。对于高收入阶层,应重在“老有所为”,拓宽他们二次就业、价值实现的社会途径;对于中产阶层,应重在“老有所乐”,开辟他们文体活动和休闲养生的空间;对于低收入阶层,应重在“老有所依”,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和基本权利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