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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君在《法学》2013年第9期载文《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转型——以农民权利为视角》认为,我国以乡政村治、村民自治为框架的农村社会治理的模式,内含着深刻的体制性紧张和系统性风险。农村社会治理的诸多疑难,表面看是经济问题、社会组织问题或文化变迁问题,实质是源自农民在社会基本权利结构中的权利贫困与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