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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两会”的闭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出台,《纲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部署明确,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制定评估行业十二五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部署上来。在这个大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评估行业发展实际,提高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能力,努力调动全行业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积极性,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1 坚持“又好又快”。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快”是对经济发展速度的强调,“好”是对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要求。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这表明我们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蕴涵了深刻的意义,是对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认识的深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认识的深化,是对新阶段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历史只有20年,在经历了高速成长期后,近两年来,受金融危机和国企改制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出现了收入增幅下滑、传统市场萎缩等问题。这些难题必须在发展的前提下才能较好地解决,所以我们必须抓住“十二五”带来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步伐,在可能的前提下尽快地获得发展,实现迎头赶上,充分发挥评估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但是我们所追求的“快”,是在“好”的基础上实现的“快”。片面追求速度,就会以资源的浪费为巨大代价。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好”字当头,走集约型、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尤其要防范大起大落。
2 坚持以人为本,人才是行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受收入下滑,考试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近几年来,行业出现了人才流失等问题,这种现象如不及时扭转,势必影响行业发展后劲。要全面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确立人才培养在行业中的优先发展格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建议改革考试制度,加大与高校的合作办学力度,保证人才的有效供给。尽可能地增加员工收入,完善分配制度,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和公平正义。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形式,努力培养人才,切实加强人才的梯队建设。
3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统筹兼顾,即要统筹兼顾到行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协调、均衡发展。一要做好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努力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逐步拉大的趋势,增强发展的协调性。紧密结合国家东、中西部的区域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功能互补。二要处理好“大”和“小”、“龙头”和“基石”的关系,形成合理的规模结构。三要处理好行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关系。使党建目标和行业、评估机构发展目标相结合,相一致。行业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建工作目标融入评估机构经营发展目标,使党建工作与评估机构的经营战略相适应,使党建工作运营机制与评估机构的经济成本相适应,以党建工作的效果促进评估机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提高,使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形成合力,发挥出整体优势。
二、以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为主线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国的评估行业正站在一个关键的时间点上。要化解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在新时期的新飞跃,必须牢牢把握转变行业发展方式这个主线,变革发展理念,实现制度创新,开拓新的路径,做到在发展中促改革,转变中谋发展。
1 坚持把市场结构调整作为行业发展的新动力。扩大评估市场是保证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深入贯彻贺会长在“四代会”上关于“紧紧抓住三个市场”的讲话精神,摆脱对传统业务的过度依赖,加快市场转型步伐,不断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鼓励评估机构与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关联专业机构采取交叉持股、战略联盟等形式,开展多元化经营,实现关联业务相互输入和优势互补。
2 坚持把规模结构调整作为行业发展的主攻方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各类经济活动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展,迫切需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较高执业水平,能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求,并能参与国际竞争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相应服务。但仅就现状而言,评估行业布局战线过长,地区发展不平衡,大型航母数量不足,中小评估机构分布零散,缺乏有效退出机制,与所服务的市场规模不相匹配。随着“十二五”期间央企和地方国企整合力度的加大,这种矛盾将更加突出。
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要坚持“盘活存量,有进有退”的原则,不断推进规模结构调整。实践证明,合并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最快捷手段,要将之作为规模结构的主要调节工具,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评估机构开展多类型,跨区域的合并。在合并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时刻防范合并所带来的组织风险,切忌一哄而上,拔苗助长,做到“态度积极,步伐稳健,形式多样”。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经营扭亏无望的劣势资源,要加大退出力度。
3 坚持把制度改革作为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评估法》的出台为期不远,成果来之不易。要大力做好《评估法》在“十二五”期间的宣传工作,并以之为核心,不断完善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准则建设的制度体系。
加大体制创新的力度,适应行业做大做强和规范内部治理的需要,允许多种组织形式并存。按照财政部453号文件的要求,要“规范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允许评估机构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等组织形式。”“改革分支机构管理,完善分支机构运行方式,选择有条件的评估机构按照母子公司体制实行集团化试点。”从上述新提到的三种组织形式看,特殊普通合伙制既有普通合伙加大个人责任之机制,又一定程度上处理了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其他合伙人之不合理性,对建立符合行业“人合”特征之内部治理机制、构建合伙文化、强化风险控制、实现做大做强,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特殊普通合伙制是建立在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健全的职业保险机制和高度信任的合伙文化基础之上的,而这些条件目前尚不成熟,特别是转制的法律成本很高,选择时应予慎重,多做观察。股份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升级”版,不受股东人数的限制,但对资本的要求太高,资合色彩过重,只适用于极少数大型资本实力雄厚的评估公司。母子控股公司制是大企业集团通常采用的一种形式。其优点一是有利于辐射母公司的品牌、质量、管理等优势,促进行业在地区间的和谐发展;二是因母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可以规避母公司的法律责任。但这种组织易聚也易散,关键在于母公司如何保持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其规模的大小取决于管理的有效性。
综合现阶段内外部环境的多重原因,在体制创新的过程中,既要大胆尝试、重点推进,又要审慎稳妥、趋利避害,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4 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保持行业发展的驱动力。业务创新,体制创新都需要技术创新为驱动。加大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将信息化技术注入行业管理,机构内部治理、专业数据库开发、质量控制,人才培养,分支机构管理、党建工作等诸多方面,促进行业全面进步。鼓励大型评估机构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发挥在技术创新中的集散地作用,提高研发费用在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将科研成果在行业内推广,并实现成果的社会化,以专业形象提升社会形象。
展望“十二五”期间的中国评估行业,只要我们做到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财政部和中评协的正确领导下,就一定能够继续抓住和利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使“十二五”时期在推动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迎来行业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作者单位: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1 坚持“又好又快”。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快”是对经济发展速度的强调,“好”是对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要求。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这表明我们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蕴涵了深刻的意义,是对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认识的深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认识的深化,是对新阶段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历史只有20年,在经历了高速成长期后,近两年来,受金融危机和国企改制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出现了收入增幅下滑、传统市场萎缩等问题。这些难题必须在发展的前提下才能较好地解决,所以我们必须抓住“十二五”带来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步伐,在可能的前提下尽快地获得发展,实现迎头赶上,充分发挥评估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但是我们所追求的“快”,是在“好”的基础上实现的“快”。片面追求速度,就会以资源的浪费为巨大代价。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好”字当头,走集约型、内涵式发展的道路,尤其要防范大起大落。
2 坚持以人为本,人才是行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受收入下滑,考试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近几年来,行业出现了人才流失等问题,这种现象如不及时扭转,势必影响行业发展后劲。要全面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确立人才培养在行业中的优先发展格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建议改革考试制度,加大与高校的合作办学力度,保证人才的有效供给。尽可能地增加员工收入,完善分配制度,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和公平正义。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形式,努力培养人才,切实加强人才的梯队建设。
3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统筹兼顾,即要统筹兼顾到行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协调、均衡发展。一要做好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努力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逐步拉大的趋势,增强发展的协调性。紧密结合国家东、中西部的区域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功能互补。二要处理好“大”和“小”、“龙头”和“基石”的关系,形成合理的规模结构。三要处理好行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关系。使党建目标和行业、评估机构发展目标相结合,相一致。行业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建工作目标融入评估机构经营发展目标,使党建工作与评估机构的经营战略相适应,使党建工作运营机制与评估机构的经济成本相适应,以党建工作的效果促进评估机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提高,使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形成合力,发挥出整体优势。
二、以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为主线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国的评估行业正站在一个关键的时间点上。要化解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在新时期的新飞跃,必须牢牢把握转变行业发展方式这个主线,变革发展理念,实现制度创新,开拓新的路径,做到在发展中促改革,转变中谋发展。
1 坚持把市场结构调整作为行业发展的新动力。扩大评估市场是保证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深入贯彻贺会长在“四代会”上关于“紧紧抓住三个市场”的讲话精神,摆脱对传统业务的过度依赖,加快市场转型步伐,不断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鼓励评估机构与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关联专业机构采取交叉持股、战略联盟等形式,开展多元化经营,实现关联业务相互输入和优势互补。
2 坚持把规模结构调整作为行业发展的主攻方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各类经济活动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展,迫切需要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较高执业水平,能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求,并能参与国际竞争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相应服务。但仅就现状而言,评估行业布局战线过长,地区发展不平衡,大型航母数量不足,中小评估机构分布零散,缺乏有效退出机制,与所服务的市场规模不相匹配。随着“十二五”期间央企和地方国企整合力度的加大,这种矛盾将更加突出。
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要坚持“盘活存量,有进有退”的原则,不断推进规模结构调整。实践证明,合并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最快捷手段,要将之作为规模结构的主要调节工具,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评估机构开展多类型,跨区域的合并。在合并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时刻防范合并所带来的组织风险,切忌一哄而上,拔苗助长,做到“态度积极,步伐稳健,形式多样”。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作用,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经营扭亏无望的劣势资源,要加大退出力度。
3 坚持把制度改革作为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评估法》的出台为期不远,成果来之不易。要大力做好《评估法》在“十二五”期间的宣传工作,并以之为核心,不断完善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准则建设的制度体系。
加大体制创新的力度,适应行业做大做强和规范内部治理的需要,允许多种组织形式并存。按照财政部453号文件的要求,要“规范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允许评估机构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等组织形式。”“改革分支机构管理,完善分支机构运行方式,选择有条件的评估机构按照母子公司体制实行集团化试点。”从上述新提到的三种组织形式看,特殊普通合伙制既有普通合伙加大个人责任之机制,又一定程度上处理了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其他合伙人之不合理性,对建立符合行业“人合”特征之内部治理机制、构建合伙文化、强化风险控制、实现做大做强,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特殊普通合伙制是建立在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健全的职业保险机制和高度信任的合伙文化基础之上的,而这些条件目前尚不成熟,特别是转制的法律成本很高,选择时应予慎重,多做观察。股份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升级”版,不受股东人数的限制,但对资本的要求太高,资合色彩过重,只适用于极少数大型资本实力雄厚的评估公司。母子控股公司制是大企业集团通常采用的一种形式。其优点一是有利于辐射母公司的品牌、质量、管理等优势,促进行业在地区间的和谐发展;二是因母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可以规避母公司的法律责任。但这种组织易聚也易散,关键在于母公司如何保持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其规模的大小取决于管理的有效性。
综合现阶段内外部环境的多重原因,在体制创新的过程中,既要大胆尝试、重点推进,又要审慎稳妥、趋利避害,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4 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保持行业发展的驱动力。业务创新,体制创新都需要技术创新为驱动。加大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将信息化技术注入行业管理,机构内部治理、专业数据库开发、质量控制,人才培养,分支机构管理、党建工作等诸多方面,促进行业全面进步。鼓励大型评估机构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发挥在技术创新中的集散地作用,提高研发费用在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将科研成果在行业内推广,并实现成果的社会化,以专业形象提升社会形象。
展望“十二五”期间的中国评估行业,只要我们做到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财政部和中评协的正确领导下,就一定能够继续抓住和利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使“十二五”时期在推动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迎来行业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作者单位: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