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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省民政厅党组紧密联系厅直机关实际,决心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主题,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以创建“六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完善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激发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认清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先争优活动上来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对党的建设作出的两项重大部署。4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随后,中央和省委先后专门召开会议对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创先争优要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也就是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创党的事业新局面作贡献。二是要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三是各级党委都要抓创先争优活动。也就是说,创先争优活动虽然在基层开展,但不能只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事,各级党委都要抓。四是创先争优要注重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在积极性。内在的动力不同于外在的约束力,它能让党员感到创先争优不只是上面的要求,而且是自己发挥作用、提高进步的需要,开展活动是给党员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机会。这些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全厅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第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2008年下半年,省民政厅作为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历时近半年,进一步理清了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深入查找和剖析了在影响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法制建设滞后、思想观念解放不够等突出问题,取得了丰富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学习实践活动本身是有阶段性的,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无止境的,是一项长期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有利于进一步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思路、举措和规划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全面兑现向群众做出的承诺,不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创先进、争优秀”,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和不懈追求。我们党是聚集社会优秀分子、创造优秀发展业绩的先锋队组织。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应该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追求。近年来,我省民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工作职能不断拓展,保障面逐步扩大,民政事业经费逐年增加,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前不久,全省大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受灾面广、灾害损失大,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全力以赴,冲锋在前,及时转移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抗灾救灾的初步胜利,赢得了受灾群众的一致好评,罗清泉书记和李鸿忠省长对民政厅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也多次给予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面临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期望越来越高,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建设“两型社会”、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等重大战略任务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湖北民政工作要率先走在中西部前列。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工作标准。因此,面对机遇和挑战并存,面对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创先争优、勇创一流的精神状态,高标准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第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厅机关党的建设的实际需要。厅机关是全省民政系统的龙头,厅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着全省民政系统改革发展的成效,直接关系着民政系统的社会形象。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锻炼和考验,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科学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还不够强。我们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重要载体,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坚强堡垒,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本领,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敢于攻坚破难、善于依法行政、自觉严格自律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不断夯实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组织基础。
二、明确任务,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以“五好”、“五带头”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要把握总体要求。我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厅直系统实际,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主题,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以创建“六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完善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贯彻落实这一总体要求,要着力在四个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要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要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紧紧围绕厅党组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民政工作大局,切实解决影响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的理 想信念,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各级党组织要带领广大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敢于迎难而上,敢于勇挑重担;在群众思想工作中,要主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基层稳定。三是要在服务群众上取得新进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的需求日益增长且多样化,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更加迫切。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就是我们民政干部最应该去的地方,群众最需要办的事情就是我们应该全力去做的事情。要始终站在改善民生的高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望闻问切”,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等民生问题,让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美好。四是要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住覆盖面、战斗力、表率作用这几个关键问题,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提高党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要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这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争当终身学习的模范;带头争创佳绩,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带头服务群众,争当爱岗敬业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争当廉洁奉公的模范;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忠于职守的模范。同时,要注意把建没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贯穿在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看,要形成爱学习、勤学习、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把学习成果变成解决问题的建议,变成工作方法,变成思想行动。
3.要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载体。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确定具有自身特色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所在。一是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根据五个基本(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七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没贯彻始终,目标更加明确、机制更加健全、措施更加有力,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达到“五好”党组织建设目标。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T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选择若干对湖北民政事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片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部署,为民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创建“六型”机关活动。按照《厅党组关于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鄂民发[2010]55号)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活动。按照第一年办点、第二年推广、第三年提升、第四年见效、第五年验收的总体部署,坚持与时俱进,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标准,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集中创建和巩阎提高,2013年,基本达到“六型”机关要求。
4.要把握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和节奏。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厅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从20lO年下半年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向十八大献礼。活动方式有以下四种:一是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的具体内容,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直属单位党委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二是定期讲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半年讲评,年终总结。讲评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先南党员自评,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讲评。年终总结由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党员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半年讲评和年终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群众评议。直属单位党委可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淡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年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开展一次群众集中评议,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四是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本级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厅直机关党委从2011年开始,每年度开展一次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认清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先争优活动上来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对党的建设作出的两项重大部署。4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随后,中央和省委先后专门召开会议对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创先争优要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也就是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创党的事业新局面作贡献。二是要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三是各级党委都要抓创先争优活动。也就是说,创先争优活动虽然在基层开展,但不能只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事,各级党委都要抓。四是创先争优要注重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在积极性。内在的动力不同于外在的约束力,它能让党员感到创先争优不只是上面的要求,而且是自己发挥作用、提高进步的需要,开展活动是给党员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机会。这些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全厅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第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2008年下半年,省民政厅作为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历时近半年,进一步理清了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深入查找和剖析了在影响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法制建设滞后、思想观念解放不够等突出问题,取得了丰富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学习实践活动本身是有阶段性的,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无止境的,是一项长期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有利于进一步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思路、举措和规划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全面兑现向群众做出的承诺,不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创先进、争优秀”,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和不懈追求。我们党是聚集社会优秀分子、创造优秀发展业绩的先锋队组织。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应该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追求。近年来,我省民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工作职能不断拓展,保障面逐步扩大,民政事业经费逐年增加,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前不久,全省大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受灾面广、灾害损失大,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全力以赴,冲锋在前,及时转移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抗灾救灾的初步胜利,赢得了受灾群众的一致好评,罗清泉书记和李鸿忠省长对民政厅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也多次给予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面临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期望越来越高,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建设“两型社会”、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等重大战略任务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湖北民政工作要率先走在中西部前列。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工作标准。因此,面对机遇和挑战并存,面对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创先争优、勇创一流的精神状态,高标准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第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厅机关党的建设的实际需要。厅机关是全省民政系统的龙头,厅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着全省民政系统改革发展的成效,直接关系着民政系统的社会形象。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锻炼和考验,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科学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还不够强。我们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重要载体,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坚强堡垒,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本领,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敢于攻坚破难、善于依法行政、自觉严格自律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不断夯实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组织基础。
二、明确任务,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以“五好”、“五带头”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要把握总体要求。我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厅直系统实际,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主题,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以创建“六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完善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贯彻落实这一总体要求,要着力在四个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要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要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紧紧围绕厅党组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民政工作大局,切实解决影响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的理 想信念,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各级党组织要带领广大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敢于迎难而上,敢于勇挑重担;在群众思想工作中,要主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基层稳定。三是要在服务群众上取得新进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的需求日益增长且多样化,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更加迫切。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就是我们民政干部最应该去的地方,群众最需要办的事情就是我们应该全力去做的事情。要始终站在改善民生的高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望闻问切”,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等民生问题,让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美好。四是要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住覆盖面、战斗力、表率作用这几个关键问题,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提高党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要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这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争当终身学习的模范;带头争创佳绩,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带头服务群众,争当爱岗敬业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争当廉洁奉公的模范;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忠于职守的模范。同时,要注意把建没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贯穿在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看,要形成爱学习、勤学习、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把学习成果变成解决问题的建议,变成工作方法,变成思想行动。
3.要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载体。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确定具有自身特色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所在。一是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根据五个基本(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七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没贯彻始终,目标更加明确、机制更加健全、措施更加有力,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达到“五好”党组织建设目标。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T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选择若干对湖北民政事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片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部署,为民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创建“六型”机关活动。按照《厅党组关于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鄂民发[2010]55号)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活动。按照第一年办点、第二年推广、第三年提升、第四年见效、第五年验收的总体部署,坚持与时俱进,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标准,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集中创建和巩阎提高,2013年,基本达到“六型”机关要求。
4.要把握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和节奏。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厅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从20lO年下半年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向十八大献礼。活动方式有以下四种:一是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的具体内容,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直属单位党委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二是定期讲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半年讲评,年终总结。讲评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先南党员自评,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讲评。年终总结由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党员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半年讲评和年终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群众评议。直属单位党委可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淡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年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开展一次群众集中评议,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四是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本级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厅直机关党委从2011年开始,每年度开展一次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