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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刀VS刺刀
大刀在抗战中的主要对手是日军的刺刀。在观看了各种国产抗战题材影视作品后,国人往往会认为大刀是克制日军刺刀的法宝,实际并不尽然,因为影视剧中很难再现比较真实的大刀与刺刀对拼的场面。例如电影《七七事变》中,有一段赵登禹师长与部下对练,最后用大刀将部下的步枪一劈两半的情节,细心的观众很快就会发现,那支步枪根本没有刺刀,持枪者也没有任何拼刺的动作,只是将步枪当作棍棒来抵挡大刀的进攻,迅速落败自然在所难免。真正的白刃战中,枪刺以迅速有力的直刺为主,目标在对方胸腹,而大刀限于其型制,以对敌上半身的劈砍为主,两者各有利弊。大刀防御敌方的直刺,只有将对方的枪身或刺刀格开,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和技巧是不容易办到的。大刀的优势在于刀重势猛,砍上非死即伤,但其作用距离有限,必须尽量贴近敌人身
体,因此最适合在工事、房屋、树林等空间有限的环境中使用。而在开阔地形或冲锋时,除非敌人在气势上被己方完全压倒,否则持大刀者难以占到便宜。同时,大刀要求使用者有比较好的武术功底和身体素质,并经过长期练习,才能运用自如,而刺刀拼刺的训练则相对比较简单。此外,大刀对使用者的脚法要求也很高,因为大刀相对带刺刀的步枪来说比较短,短兵破长器,要点在于脚下疾速灵活,因此武术家常有“短见长,脚下忙”的说法。吴殳说:“大刀击实之法则在斫其枪杆,枪杆被斫,不断折必粘住。杆被粘住,则不能闪转颠提,刀更进步,必伤人矣。”但是如果很难发挥作用的弊端,结合传统的“六合刀”法,改进创编了一套“无极刀”法,连劈带刺,动作简单有效。以大刀对付敌刺刀时,常用的一招是:出刀时,刀斜向右下方,刀口朝自己,当对方刺刀直刺时,大刀斜向左上方抡动,以刀背磕开敌枪,同时刀锋立即向前劈下,劈、砍连为一体,对手来不及回防,已经身首分离。李尧臣在29军中抽调骨干,由其直接教授,再由他们传给全军。29军大刀队在长城抗战中所使用的正是这一套刀法。
但是,实战毕竟不是武术对练,特别在对付以现代化装备的敌寇时,这些刀法对于提高大刀这种原始兵器战斗力的有效性显然很微弱。即使是“喜峰口大捷”也不能证明大刀的有效性,尽管是突然发起的夜袭,而且进攻前还向敌军营帐投掷了大量手榴弹,歼敌总数也不过800余,29军自身阵亡却有近600人,王长海团副团长胡重鲁,营长王凤芝、苏东元均在夜袭蔡家峪之战中牺牲。虽然大部分伤亡是在撤退过程中发生的,但若换用其他任何一种兵器,取得的战果恐怕也不会在大刀之下。
同样是29军,同样是大刀,4年后的“七·七事变”中再未能取得类似喜峰日的战绩。长城抗战结束后,29军得以占据富庶的平津地区,斥巨资购入捷克等国制造的步、机枪等先进武器,装备得以明显改善,但练习大刀作为部队传统仍得以保留。“七·七事变”爆发后,军长宋哲元组织抵抗,下达了“以宛平城与卢沟桥为吾军坟墓,一尺一寸国土不可轻易让人”的命令。7月11日夜,何基津旅吉星文团再一次以大刀近战肉搏,其中一名19岁陈姓战士连砍日军13名并生擒一名,终以两个营伤亡近3/4的代价,夺回铁路桥。但最终宋哲元存有媾和之心,并未主动积极地继续进攻,虽然29军取得些许战果,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失利的命运。28日,驻平津的日军增兵至3个师团,并进袭南苑、沙河。29军官兵以大刀和血肉之躯与敌飞机、坦克相搏,一天即伤亡5000人,副军长佟嶙阁与师长赵登禹双双阵亡。当夜宋哲元率部向保定方向撤退,古都随之陷落。30日,驻天津的29军亦撤出天津南下。29军丢失平津后士气低落,不能再战,只能转至后方休整,大刀队自此成为绝唱。
可惜的是,大刀作为抗战精神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曾被过分滥用,后方媒体动辄出现“大刀报国”或“斩首××余”的字眼,鲁迅先生在他的杂文《以夷制夷》中曾以“我斩敌二百、敌斩我二百”讽刺过这种现象。这种宣传的后果是,普通民众和士兵对大刀在现代化战争中的作用往往产生不切实际的误解。抗战之初,曾多次出现过中国军队手执大刀在日军机枪和炮火扫射之下集体冲锋的例子,结果自然是白白地无谓牺牲。甚至有后方民众将募集来的款项全部用来购置大刀,历经艰辛送至前线,而部队却置之无用。 大刀的精神价值大于实战价值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待抗战全面爆发后,除了极少数例外(如由军法处或督战队使用),国民党正规军中己不再装备这种武器。正面战场上最后一次大规模使用大刀是在1939年的第一次长沙会战期间,刘汝明的68军大刀队以肉搏歼灭日军300人,但随后遭到日军毒气袭击,中毒达400余人。尽管整个抗战期间中国军队都严重缺乏步枪,但1939年以后正面战场上的肉搏战中,国民党军队几乎全部改为使用刺刀。
“红色”大刀
人民军队同样使用大刀。自从诞生之日起,鉴于敌强我弱的客观环境,加之几乎没有自己的军事工业,我军的武器多数依靠战场缴获,由于来源不稳定和数量不足,不得不大量使用大刀、梭镖等原始冷兵器作为补充。如今湖北省洪湖市的标志性雕塑仍由三把大刀组成,刀尖直指蓝天,象征着当年红军以大刀创建洪湖根据地的历史。红军中涌现出过许多与大刀有关的英雄群体和经典战例,如强取白战关等,徐海东、许世友、秦基伟等诸多开国功臣在红军时期也都曾有过靠大刀杀出血路或赢得胜利的经历。
抗战初期,八路军、新四军同样大量装备和使用大刀,这里虽然有继承红军传统的因素,但抗战初期部队的迅速扩充导致武器匮乏则是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原因。从1938年秋到1940年7月,八路军120师总人数扩张了10余倍,进入晋南的4个连(老红军家底),数月内就发展成两万人的部队,而且还有各种游击队、先遣队等名目繁多的地方和半地方武装。这些新部队都需要武装起来,而同期的作战缴获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只能大量使用大刀、梭镖这样的原始兵器。虽然其效力远比不上枪械,但毕竟使得战士们不至于赤手空拳,敢于并且能够与日寇作面对面的斗争,并通过战斗不断夺取敌人装备来武装自己。大刀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它使得广泛发动和武装群众、开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成为可能。因为它简单而且廉价,被击毁的敌人汽车、铁路道轨都是大刀的好原料,即使在毫无工业基础的农村中也能大量制造,同时使用简单,儿童和妇女也能使用,在素来有习武传统的中国农村地区很容易推广,比起枪支来更容易普及。
抗战初期,我军对大刀这种落后兵器的认识也有过一些曲折。如1939年前后,因为部队发展很快,新四军军部修械所奉命停止仿造步枪、刺刀,专门生产大刀和长矛。不久叶挺军长发现这种情况后,下令恢复步枪和刺刀的生产,他说: “敌人使用飞机大炮,我们却用大刀长矛,这不是白白送死,让敌人取笑我们?”不过,大刀的生产后来并没有停止,因为只有它的产量和成本才足以迅速武装新编的部队,而对于严重缺乏枪械和弹药补给的老部队来说,它也是战时的重要补充。新四军各师始终都把大刀作为军事训练的一个重要内容,要求从师首长到普通战士,人人都熟习大刀,这在后来的多次战斗中都发挥了关键作用。
八路军、新四军在大刀的使用战术上相比国民党军队更加灵活。他们常用的一种战法就是一把大刀加上一支驳壳枪,远者枪打、近者刀砍,日军虽然训练有素,但在近距离混战中因不能随便开枪,而对刀枪俱下的局面,反而居于下风。这种战法比单独拼刺刀或劈大刀要上算得多,在与日军的白刃战中有一定效果,但应用不很普遍,因为有条件用驳壳枪的只有指挥员和警卫员等少数人。普通战士常用的则是大刀加手榴弹的组合。阵地打阻击时先将敌人逼进30m左右的近距离内,然后集中投掷一两排手榴弹,待敌人遭到一定程度的杀伤后,再打上一
两个排子枪,当敌人的进攻被彻底打乱甚至开始败逃时,战士们再跃出战壕,用大刀和刺刀来收拾残敌。当和敌人近距离拉锯战时,常采用3人战斗小组的形式,3人分执步枪、手榴弹和大刀,相互配合,远了开枪打,稍近时投手榴弹,再近就用刀砍。进攻时也是先集中投掷手榴弹,将敌人逼出据守的工事或院落,然后迅速接敌并将敌分割,使敌人的重火力不能发挥,再以大刀与其肉搏。
大刀对日军之所以有威慑作用,主要是因为日本人信奉神道教和佛教,相信生死轮回,虽然武士道“教义”让他们并不畏惧战死,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希望保留全尸。而且日本人相信灵魂存于头部,一旦丢失了头颅,灵魂便不能归国,永远只能做异国他乡的孤魂野鬼,因此大刀在战场上有时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如1942年12月在朱家岗战斗中,新四军四师26团某部一排长王康率部坚守一段交通沟,打退敌人多次冲锋后,部队伤亡殆尽,王康将自己拴有红绸的大刀插在沟沿上,准备与敌最后一搏,没想到早已精疲力竭的日军竟被吓住,直至战斗结束再也未敢发起进攻,最后奇迹般地保住了阵地。
当敌后根据地渡过了最艰苦的岁月,开始局部反攻之后,随着缴获日益增多,正规部队装备条件有了极大改善,大刀很快被淘汰下来,即使是民兵等地方武装,在有了足够的枪械后,也将包括大刀在内的各种原始冷兵器逐步替换,到解放战争时期已经很少使用。不过大刀并未完全消失,解放初期直至1960年代初,大刀在一些地方仍作为民兵护秋、抵御野兽的工具在使用。随后大刀逐渐转换角色,由武器变为舞台道具,其“亮相”频率在文革期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当时的电影戏剧中甚至成为中国革命和红色武装的一种象征。(全文完)
编辑 袁 炜
大刀在抗战中的主要对手是日军的刺刀。在观看了各种国产抗战题材影视作品后,国人往往会认为大刀是克制日军刺刀的法宝,实际并不尽然,因为影视剧中很难再现比较真实的大刀与刺刀对拼的场面。例如电影《七七事变》中,有一段赵登禹师长与部下对练,最后用大刀将部下的步枪一劈两半的情节,细心的观众很快就会发现,那支步枪根本没有刺刀,持枪者也没有任何拼刺的动作,只是将步枪当作棍棒来抵挡大刀的进攻,迅速落败自然在所难免。真正的白刃战中,枪刺以迅速有力的直刺为主,目标在对方胸腹,而大刀限于其型制,以对敌上半身的劈砍为主,两者各有利弊。大刀防御敌方的直刺,只有将对方的枪身或刺刀格开,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和技巧是不容易办到的。大刀的优势在于刀重势猛,砍上非死即伤,但其作用距离有限,必须尽量贴近敌人身
体,因此最适合在工事、房屋、树林等空间有限的环境中使用。而在开阔地形或冲锋时,除非敌人在气势上被己方完全压倒,否则持大刀者难以占到便宜。同时,大刀要求使用者有比较好的武术功底和身体素质,并经过长期练习,才能运用自如,而刺刀拼刺的训练则相对比较简单。此外,大刀对使用者的脚法要求也很高,因为大刀相对带刺刀的步枪来说比较短,短兵破长器,要点在于脚下疾速灵活,因此武术家常有“短见长,脚下忙”的说法。吴殳说:“大刀击实之法则在斫其枪杆,枪杆被斫,不断折必粘住。杆被粘住,则不能闪转颠提,刀更进步,必伤人矣。”但是如果很难发挥作用的弊端,结合传统的“六合刀”法,改进创编了一套“无极刀”法,连劈带刺,动作简单有效。以大刀对付敌刺刀时,常用的一招是:出刀时,刀斜向右下方,刀口朝自己,当对方刺刀直刺时,大刀斜向左上方抡动,以刀背磕开敌枪,同时刀锋立即向前劈下,劈、砍连为一体,对手来不及回防,已经身首分离。李尧臣在29军中抽调骨干,由其直接教授,再由他们传给全军。29军大刀队在长城抗战中所使用的正是这一套刀法。
但是,实战毕竟不是武术对练,特别在对付以现代化装备的敌寇时,这些刀法对于提高大刀这种原始兵器战斗力的有效性显然很微弱。即使是“喜峰口大捷”也不能证明大刀的有效性,尽管是突然发起的夜袭,而且进攻前还向敌军营帐投掷了大量手榴弹,歼敌总数也不过800余,29军自身阵亡却有近600人,王长海团副团长胡重鲁,营长王凤芝、苏东元均在夜袭蔡家峪之战中牺牲。虽然大部分伤亡是在撤退过程中发生的,但若换用其他任何一种兵器,取得的战果恐怕也不会在大刀之下。
同样是29军,同样是大刀,4年后的“七·七事变”中再未能取得类似喜峰日的战绩。长城抗战结束后,29军得以占据富庶的平津地区,斥巨资购入捷克等国制造的步、机枪等先进武器,装备得以明显改善,但练习大刀作为部队传统仍得以保留。“七·七事变”爆发后,军长宋哲元组织抵抗,下达了“以宛平城与卢沟桥为吾军坟墓,一尺一寸国土不可轻易让人”的命令。7月11日夜,何基津旅吉星文团再一次以大刀近战肉搏,其中一名19岁陈姓战士连砍日军13名并生擒一名,终以两个营伤亡近3/4的代价,夺回铁路桥。但最终宋哲元存有媾和之心,并未主动积极地继续进攻,虽然29军取得些许战果,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失利的命运。28日,驻平津的日军增兵至3个师团,并进袭南苑、沙河。29军官兵以大刀和血肉之躯与敌飞机、坦克相搏,一天即伤亡5000人,副军长佟嶙阁与师长赵登禹双双阵亡。当夜宋哲元率部向保定方向撤退,古都随之陷落。30日,驻天津的29军亦撤出天津南下。29军丢失平津后士气低落,不能再战,只能转至后方休整,大刀队自此成为绝唱。
可惜的是,大刀作为抗战精神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曾被过分滥用,后方媒体动辄出现“大刀报国”或“斩首××余”的字眼,鲁迅先生在他的杂文《以夷制夷》中曾以“我斩敌二百、敌斩我二百”讽刺过这种现象。这种宣传的后果是,普通民众和士兵对大刀在现代化战争中的作用往往产生不切实际的误解。抗战之初,曾多次出现过中国军队手执大刀在日军机枪和炮火扫射之下集体冲锋的例子,结果自然是白白地无谓牺牲。甚至有后方民众将募集来的款项全部用来购置大刀,历经艰辛送至前线,而部队却置之无用。 大刀的精神价值大于实战价值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待抗战全面爆发后,除了极少数例外(如由军法处或督战队使用),国民党正规军中己不再装备这种武器。正面战场上最后一次大规模使用大刀是在1939年的第一次长沙会战期间,刘汝明的68军大刀队以肉搏歼灭日军300人,但随后遭到日军毒气袭击,中毒达400余人。尽管整个抗战期间中国军队都严重缺乏步枪,但1939年以后正面战场上的肉搏战中,国民党军队几乎全部改为使用刺刀。
“红色”大刀
人民军队同样使用大刀。自从诞生之日起,鉴于敌强我弱的客观环境,加之几乎没有自己的军事工业,我军的武器多数依靠战场缴获,由于来源不稳定和数量不足,不得不大量使用大刀、梭镖等原始冷兵器作为补充。如今湖北省洪湖市的标志性雕塑仍由三把大刀组成,刀尖直指蓝天,象征着当年红军以大刀创建洪湖根据地的历史。红军中涌现出过许多与大刀有关的英雄群体和经典战例,如强取白战关等,徐海东、许世友、秦基伟等诸多开国功臣在红军时期也都曾有过靠大刀杀出血路或赢得胜利的经历。
抗战初期,八路军、新四军同样大量装备和使用大刀,这里虽然有继承红军传统的因素,但抗战初期部队的迅速扩充导致武器匮乏则是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原因。从1938年秋到1940年7月,八路军120师总人数扩张了10余倍,进入晋南的4个连(老红军家底),数月内就发展成两万人的部队,而且还有各种游击队、先遣队等名目繁多的地方和半地方武装。这些新部队都需要武装起来,而同期的作战缴获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只能大量使用大刀、梭镖这样的原始兵器。虽然其效力远比不上枪械,但毕竟使得战士们不至于赤手空拳,敢于并且能够与日寇作面对面的斗争,并通过战斗不断夺取敌人装备来武装自己。大刀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它使得广泛发动和武装群众、开展群众性的游击战争成为可能。因为它简单而且廉价,被击毁的敌人汽车、铁路道轨都是大刀的好原料,即使在毫无工业基础的农村中也能大量制造,同时使用简单,儿童和妇女也能使用,在素来有习武传统的中国农村地区很容易推广,比起枪支来更容易普及。
抗战初期,我军对大刀这种落后兵器的认识也有过一些曲折。如1939年前后,因为部队发展很快,新四军军部修械所奉命停止仿造步枪、刺刀,专门生产大刀和长矛。不久叶挺军长发现这种情况后,下令恢复步枪和刺刀的生产,他说: “敌人使用飞机大炮,我们却用大刀长矛,这不是白白送死,让敌人取笑我们?”不过,大刀的生产后来并没有停止,因为只有它的产量和成本才足以迅速武装新编的部队,而对于严重缺乏枪械和弹药补给的老部队来说,它也是战时的重要补充。新四军各师始终都把大刀作为军事训练的一个重要内容,要求从师首长到普通战士,人人都熟习大刀,这在后来的多次战斗中都发挥了关键作用。
八路军、新四军在大刀的使用战术上相比国民党军队更加灵活。他们常用的一种战法就是一把大刀加上一支驳壳枪,远者枪打、近者刀砍,日军虽然训练有素,但在近距离混战中因不能随便开枪,而对刀枪俱下的局面,反而居于下风。这种战法比单独拼刺刀或劈大刀要上算得多,在与日军的白刃战中有一定效果,但应用不很普遍,因为有条件用驳壳枪的只有指挥员和警卫员等少数人。普通战士常用的则是大刀加手榴弹的组合。阵地打阻击时先将敌人逼进30m左右的近距离内,然后集中投掷一两排手榴弹,待敌人遭到一定程度的杀伤后,再打上一
两个排子枪,当敌人的进攻被彻底打乱甚至开始败逃时,战士们再跃出战壕,用大刀和刺刀来收拾残敌。当和敌人近距离拉锯战时,常采用3人战斗小组的形式,3人分执步枪、手榴弹和大刀,相互配合,远了开枪打,稍近时投手榴弹,再近就用刀砍。进攻时也是先集中投掷手榴弹,将敌人逼出据守的工事或院落,然后迅速接敌并将敌分割,使敌人的重火力不能发挥,再以大刀与其肉搏。
大刀对日军之所以有威慑作用,主要是因为日本人信奉神道教和佛教,相信生死轮回,虽然武士道“教义”让他们并不畏惧战死,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希望保留全尸。而且日本人相信灵魂存于头部,一旦丢失了头颅,灵魂便不能归国,永远只能做异国他乡的孤魂野鬼,因此大刀在战场上有时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如1942年12月在朱家岗战斗中,新四军四师26团某部一排长王康率部坚守一段交通沟,打退敌人多次冲锋后,部队伤亡殆尽,王康将自己拴有红绸的大刀插在沟沿上,准备与敌最后一搏,没想到早已精疲力竭的日军竟被吓住,直至战斗结束再也未敢发起进攻,最后奇迹般地保住了阵地。
当敌后根据地渡过了最艰苦的岁月,开始局部反攻之后,随着缴获日益增多,正规部队装备条件有了极大改善,大刀很快被淘汰下来,即使是民兵等地方武装,在有了足够的枪械后,也将包括大刀在内的各种原始冷兵器逐步替换,到解放战争时期已经很少使用。不过大刀并未完全消失,解放初期直至1960年代初,大刀在一些地方仍作为民兵护秋、抵御野兽的工具在使用。随后大刀逐渐转换角色,由武器变为舞台道具,其“亮相”频率在文革期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当时的电影戏剧中甚至成为中国革命和红色武装的一种象征。(全文完)
编辑 袁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