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总则第五条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由此可见,实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