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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意在调和拆迁者与被拆迁者的利益纠纷,还《物权法》以尊严。通观全文,仍有对地方利益的绥靖与自由裁量度过大之嫌。如果不能在具体细节上给予严格的界定,强势利益获得者完全可以通过扩大概念外延,掠夺对拆迁者的权益;而强势的被拆迁者也可借助于新规则漫天要价。最近就有补偿特定对象上千万元的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