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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为便于理解和适用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rn一、修订背景及过程rn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办案的主导模式是“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检委会)审批决定”.这种办案模式的优点是能够较好地体现检察一体,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能够较好地强化对检察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