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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化名人故居是一座城市极具底蕴的建筑之一,它积淀着一座城市的历史和文化,承载着一座城市的精神与情怀。随着国家对文化的不断重视,名人故居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但大部分名人故居在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故居的历史、文化价值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对于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仍需要尽快落实普查登记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宣传质量,充分发挥出它的价值。
关键词:名人故居 保护与利用 问题 对策
名人故居作为文化名人生活的印记,是城市发展的见证者,也是城市文化的传承者。它们是一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传承城市文化、教育后人的任务。为此不少城市对文化名人故居采取了各种保护措施,或修缮或以博物馆等方式积聚人气,使这些故居得以保存并发挥作用,宁波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但目前也有不少文化名人故居,存在着得不到良好的管理,缺少修缮资金,宣传力度小,发挥作用不大等问题。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为了更好地发挥文化名人故居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的作用,需要对它们进行科学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
一、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意义
文化名人故居作为传承城市历史,弘扬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具有深刻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名人故居不只是一栋建筑,更是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的缩影与见证,是连接后人与历史文化之间的纽带。如寧波的范氏天一阁就不仅仅是一座藏书楼,它是弘扬浙东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宁波“书藏古今”城市精神的映照,同时它也见证着宁波城市的发展。通过它后人更能读好宁波的历史,更能明白宁波的城市文化。
文化名人故居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虽然有些名人故居可能建筑价值不高,但因为有名人曾经在这里居住过,名人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思想精神等,赋予了故居新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使它具有了深刻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因此它同样是后人学习历史、缅怀先贤的重要场所,有着不可替代的本质教育和情操陶冶的功能。也正因为如此,不少名人故居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而把文化名人故居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更是不少城市保护故居的良策。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也成了旅游业多元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文化名人故居作为一座城市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它所蕴含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对游客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如鲁迅作品中提到的“三味书屋”和“百草园”,有着祥林嫂、孔乙己等文学形象的“鲁镇”,都会让读者心生向往。这在很大程度上能拉动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而且不少故居,因为有游客的出入,使故居充满着人气,着实让它活了起来。
基于文化名人故居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对于它的保护与利用关系着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与传承。无论是从保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传承城市的文化内涵、增强城市吸引力的角度,还是出于对先贤的缅怀纪念,都应该要做好对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使其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二 、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存在问题
近年来,国家高度强调文化自信,文化名人故居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各地纷纷出台相应的法规,力求对文化名人故居进行更完善的保护及更合理的利用。以宁波为例,近年来宁波初步形成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先后颁布实施《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法规和文件。尽管政府加大对名人故居的保护措施,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少文化名人故居仍处于“被遗忘”的境地,对它们的保护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官方数据不全,管理体制不顺 名人故居不光是针对文化名人,且不同的城市对文化名人的界定不尽相同。因此统计的时候难免会挂一漏万,等发现的时候,也许已成为危房甚至倒塌无法修复。目前宁波市尚无系统的官方数据表明现存的名人故居数量以及利用现状,仅有个人整理的统计数据,因此对故居进行保护管理时缺少完整的资料。在对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挑战——文化名人故居的管理体制问题。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产权问题,有的名人故居归国家所有、有的归企业所有、有的归个人所有。复杂的产权关系使政府在对名人故居进行保护开发时,因为疏散居民赔偿金的分配、改造后产权归属等问题,难以解决,最终导致这些名人故居基本处于放养状态,无人管理。如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费家巷十一号的顾清廉故居(顾宅),这是一座比较典型的清代官宅,是蒋介石在宁波求学时的老师顾清廉的故居,它于2003年被列为宁波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点,但现在仍被用做民宅,有居民居住,只在门口挂了一个“费家巷顾宅”的说明牌,与周围的其他民居并没有任何区别,整座楼已经十分破败,墙壁脱落、电线凌乱地横在门上、院中挂满了衣服、到处堆积着杂物,完全看不出这是一处文物保护点。
(二)资金来源单一,保护管理不当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我国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资金来源主要有: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划拨,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通过捐赠的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等,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大部分名人故居的资金来源只有政府拨款,而且政府拨款往往优先作用于重点的文物保护单位,因此资金不足成为大部分文化名人故居普遍存在的问题。资金的缺少也直接导致了对名人故居日常保护管理受限。宁波就有这样的文化名人故居,由于年久失修,再加上自然和人为的损坏,已经变得岌岌可危。如屠墉故居,由于它的文物保护级别较低,没有专门的资金投入,现在仍被当作私宅使用,门口贴满了小纸条,内部格局复杂且堆满了杂物,整体环境亟待优化。破旧的建筑现状降低了名人故居的吸引力,同时使故居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稍有不当,这些珍贵的历史遗产就会毁于一旦。
(三)宣传力度不足,利用方式简单 名人故居是一座城市历史的见证者,一座城市文化的承载者,应当对它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使其发挥出最大的价值。目前宁波市有的文化名人故居的利用方式为名人纪念馆,但大部分仍作为私宅使用,故居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无法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整体上,宁波大部分名人故居开发利用效果不显著,并缺乏有效的宣传推广。来宁波旅游,游客大多只知道天一阁、蒋介石故居、王阳明故居等知名度较高的名人故居,对于童第周、周尧等人的故居却是很少有人知道,甚至连本地人对有的名人故居都闻所未闻。媒体对文化名人故居的关注宣传也不够,宁波市的报纸、电视、相关的微博、微信等未能开设专栏介绍宁波的名人故居。如白云庄,也称甬上证人书院,黄宗羲曾在此讲学。它是弘扬浙东学派的学术要地,但现在去参观的人却很少,附近也没有指路牌等,作为浙东学派的遗迹,这与它的名气是完全不匹配的。对名人故居的宣传力度不足,名人故居所起到的教育、传承文化的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
关键词:名人故居 保护与利用 问题 对策
名人故居作为文化名人生活的印记,是城市发展的见证者,也是城市文化的传承者。它们是一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传承城市文化、教育后人的任务。为此不少城市对文化名人故居采取了各种保护措施,或修缮或以博物馆等方式积聚人气,使这些故居得以保存并发挥作用,宁波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但目前也有不少文化名人故居,存在着得不到良好的管理,缺少修缮资金,宣传力度小,发挥作用不大等问题。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为了更好地发挥文化名人故居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的作用,需要对它们进行科学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
一、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意义
文化名人故居作为传承城市历史,弘扬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具有深刻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名人故居不只是一栋建筑,更是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的缩影与见证,是连接后人与历史文化之间的纽带。如寧波的范氏天一阁就不仅仅是一座藏书楼,它是弘扬浙东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宁波“书藏古今”城市精神的映照,同时它也见证着宁波城市的发展。通过它后人更能读好宁波的历史,更能明白宁波的城市文化。
文化名人故居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虽然有些名人故居可能建筑价值不高,但因为有名人曾经在这里居住过,名人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思想精神等,赋予了故居新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使它具有了深刻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因此它同样是后人学习历史、缅怀先贤的重要场所,有着不可替代的本质教育和情操陶冶的功能。也正因为如此,不少名人故居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而把文化名人故居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更是不少城市保护故居的良策。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也成了旅游业多元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文化名人故居作为一座城市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它所蕴含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对游客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如鲁迅作品中提到的“三味书屋”和“百草园”,有着祥林嫂、孔乙己等文学形象的“鲁镇”,都会让读者心生向往。这在很大程度上能拉动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而且不少故居,因为有游客的出入,使故居充满着人气,着实让它活了起来。
基于文化名人故居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对于它的保护与利用关系着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与传承。无论是从保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传承城市的文化内涵、增强城市吸引力的角度,还是出于对先贤的缅怀纪念,都应该要做好对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使其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二 、文化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存在问题
近年来,国家高度强调文化自信,文化名人故居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各地纷纷出台相应的法规,力求对文化名人故居进行更完善的保护及更合理的利用。以宁波为例,近年来宁波初步形成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先后颁布实施《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法规和文件。尽管政府加大对名人故居的保护措施,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少文化名人故居仍处于“被遗忘”的境地,对它们的保护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官方数据不全,管理体制不顺 名人故居不光是针对文化名人,且不同的城市对文化名人的界定不尽相同。因此统计的时候难免会挂一漏万,等发现的时候,也许已成为危房甚至倒塌无法修复。目前宁波市尚无系统的官方数据表明现存的名人故居数量以及利用现状,仅有个人整理的统计数据,因此对故居进行保护管理时缺少完整的资料。在对文化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挑战——文化名人故居的管理体制问题。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产权问题,有的名人故居归国家所有、有的归企业所有、有的归个人所有。复杂的产权关系使政府在对名人故居进行保护开发时,因为疏散居民赔偿金的分配、改造后产权归属等问题,难以解决,最终导致这些名人故居基本处于放养状态,无人管理。如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费家巷十一号的顾清廉故居(顾宅),这是一座比较典型的清代官宅,是蒋介石在宁波求学时的老师顾清廉的故居,它于2003年被列为宁波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点,但现在仍被用做民宅,有居民居住,只在门口挂了一个“费家巷顾宅”的说明牌,与周围的其他民居并没有任何区别,整座楼已经十分破败,墙壁脱落、电线凌乱地横在门上、院中挂满了衣服、到处堆积着杂物,完全看不出这是一处文物保护点。
(二)资金来源单一,保护管理不当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我国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资金来源主要有: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划拨,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通过捐赠的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等,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大部分名人故居的资金来源只有政府拨款,而且政府拨款往往优先作用于重点的文物保护单位,因此资金不足成为大部分文化名人故居普遍存在的问题。资金的缺少也直接导致了对名人故居日常保护管理受限。宁波就有这样的文化名人故居,由于年久失修,再加上自然和人为的损坏,已经变得岌岌可危。如屠墉故居,由于它的文物保护级别较低,没有专门的资金投入,现在仍被当作私宅使用,门口贴满了小纸条,内部格局复杂且堆满了杂物,整体环境亟待优化。破旧的建筑现状降低了名人故居的吸引力,同时使故居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稍有不当,这些珍贵的历史遗产就会毁于一旦。
(三)宣传力度不足,利用方式简单 名人故居是一座城市历史的见证者,一座城市文化的承载者,应当对它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使其发挥出最大的价值。目前宁波市有的文化名人故居的利用方式为名人纪念馆,但大部分仍作为私宅使用,故居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无法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整体上,宁波大部分名人故居开发利用效果不显著,并缺乏有效的宣传推广。来宁波旅游,游客大多只知道天一阁、蒋介石故居、王阳明故居等知名度较高的名人故居,对于童第周、周尧等人的故居却是很少有人知道,甚至连本地人对有的名人故居都闻所未闻。媒体对文化名人故居的关注宣传也不够,宁波市的报纸、电视、相关的微博、微信等未能开设专栏介绍宁波的名人故居。如白云庄,也称甬上证人书院,黄宗羲曾在此讲学。它是弘扬浙东学派的学术要地,但现在去参观的人却很少,附近也没有指路牌等,作为浙东学派的遗迹,这与它的名气是完全不匹配的。对名人故居的宣传力度不足,名人故居所起到的教育、传承文化的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