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我国保险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但是,我国保险业发展还比较落后,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国民保险意识比较淡薄。因此,分析国民保险意识的现状,研究提高全民保险意识的对策,对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发展保险事业”的指示,建立我国的保险保障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提高 全民 保险 意识
一、我国国民保险意识的现状
在许多发达国家,保险已经进入成熟阶段,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在我国,尽管目前正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个人面对的风险正在不断增加,但是人们对风险的认识还不够,从而导致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比较落后。如1998年夏天长江流域的洪涝灾害,造成了几千亿元的经济损失,但我国保险界的保险赔付仅为33.5亿元,这说明绝大多数的灾民都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风险和保险意识仍比较落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人们习惯忍耐、各安天命,不愿意主动地用保险的方法来处置风险,这使保险意识的普及和保险业务的开展遇到了很大障碍。 城市居民防小偷强盗,只想到安防盗门、铁栅栏护窗,把自己关进铁笼子,却想不到投保保险;为保身体健康,宁愿花钱买各种有益或无益的营养品,却不愿买保险;企业宁愿雇保安、养狼犬,却不肯买保险。
2.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和投机心理对保险业的发展影响更大。社会中浓重的侥幸心理和狂热的投机心理使人们对偶然的暴富太过关注,而对偶然的不幸太过漠视。长此以往,很多人甚至失去正常的生活、投资、劳动、规避风险及自我保险的能力,如今似乎形成了一个“怪圈”。
3.从被保险人角度看,保险企业提供的保险产品费用过高、服务不佳且营销不力,使他们的保险需求(或潜在的保险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
4.保险人则抱怨,居民的保险意识不强,购买保险产品需求不够旺盛,使他们在开拓市场、降低费用、改善服务过程中困难颇多。从这一角度看,我国保险业的保险意识也需要完善和加强。
二、国民保险意识淡薄的成因
1.中国是一个有着5000年历史的农业社会。在几千年以农作物生长期为生产周期、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以倚赖风调雨顺过上好日子为特征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形成了注重血缘、人情和短期利益的传统文化。在这样一种文化下,听天由命的宿命论主宰了人们对待风险的态度,以家庭为单位的保障和事后救助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这一切正好与保险这样一种以事先、主动、长期、社会和契约为特征的风险防范手段具有天壤之别。
2.保险不同于一般商品的产品特性又加重了人们对保险的生疏。 保险的产品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保险是一种非渴求商品。企业和个人购买保险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获得经济补偿,消费者难以主动意识到这种需求,也就不会积极地去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其次,保险作为一种无形的服务商品,依靠专门的精算技术确定出来的保费和保额,以及其复杂的保单条款使得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性能和价格难以进行直观的评估,因而在交费和理赔时就容易产生误解,发生纠纷。而对于那些并未出险,从而未能享受到保险理賠带来的利益的消费者,则更难体会到保险的价值。
3.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和了解主要来自于保险营销员,以致于保险营销员几乎成了保险的代名词。由于营销员推销产品的目的性太强,且难免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容易让消费者产生逆反心理。而且有时某些营销员对产品不适当的介绍,以及由此产生误解而引发的纠纷,还会带来负面效果。
三、增强国民保险意识的对策
1.要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保险业要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从而获得社会各界的真诚理解和鼎力支持。从今年十一月一日将实施的双录像投保,目的在于记录投保的真实性,根除投保中的欺诈现象,从而净化保险市场,减少保险当事人之间的保险纠纷。令人感慨的是,我们也时常看到各种严重影响保险业形象和关于消费者纠纷案件的负面报道,虽然其中有保险公司不可推卸的责任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但确也不乏有消费者的误解和期望值过高的原因,然而却鲜有人出来为保险公司正名。或许保险业还太弱小,或许个别事件只影响个别保险公司,而不像方便面行业那样作为中国以粮食为原料的深加工食品的第一大行业,其兴衰存亡意义重大。
2.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性,不能仍抱有“银行最重要,证券也重要,保险可要可不要”的旧观念。各级地方政府、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督和曝光保险业问题的同时,也要消除偏见,及时报道在天灾人祸、生老病死中保险公司赔付所产生的积极和重要作用,无疑会对澄清误解,从而增强国民的保险意识。让亿万国民对保险从生疏到了解,从了解到接受,从接受到喜爱。
3.注重社会各界对保险重要的共识和支持,盘活保险意识的社会资源。保险意识源自何处?其一,作为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关系人在保险交易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保险意识。其二、民间流传,他人的保险经历作为群体的信息资源促成个体保险意识的形成。其三、媒体宣传,各种媒体关于保险的介绍和报道,也包括保险公司广告和教科书。 三个源泉都可以使个体对保险形成或好或坏的意识。如同保险业的声誉一样,民众的保险意识也是一种公共资源。
4.监管部门应综合配置保险业的资源,重视并推动政策性保险的发展。保险业除了营利性的商业保险之外,还有一大块是政策性保险业务。政策性保险可以展现保险制度全面的社会功能,改变目前中国的政策性保险发展水平极低的现状,改变中国保险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整体形象,从而使保险业的声誉得到决定性的扭转。
5.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在管理机制上,监管部门的制度设计,应能够保证“建立长期信誉”可以给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带来的期望收益的现值大于短期利益。在约束机制方面,要加大对破坏保险声誉者的惩罚力度,增加其以破坏声誉为代价攫取短期利益的成本。因为,只有保险公司和代理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好的,社会和个人的保险意识才可能是正面的。
6.建立保险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和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借助社会信用评估力量,利用保险监管信息资料,准确分析投保人、保险人、中介人信用状况并将结果公之于众。根据评估结果和保险机构违规情况,建立保险业三级“黑名单”制度。将信用等级低于警戒标准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列入黑名单。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代理、经纪、公估公司都要通过监管部门指定的渠道向公众披露指定信息,其中包括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情况、保险代理资质情况、产品费率和收益情况等关键信息,以促进保险业信息的传播,从而促进民众保险意识的形成。
关键词:提高 全民 保险 意识
一、我国国民保险意识的现状
在许多发达国家,保险已经进入成熟阶段,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在我国,尽管目前正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个人面对的风险正在不断增加,但是人们对风险的认识还不够,从而导致人们的风险和保险意识比较落后。如1998年夏天长江流域的洪涝灾害,造成了几千亿元的经济损失,但我国保险界的保险赔付仅为33.5亿元,这说明绝大多数的灾民都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风险和保险意识仍比较落后,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人们习惯忍耐、各安天命,不愿意主动地用保险的方法来处置风险,这使保险意识的普及和保险业务的开展遇到了很大障碍。 城市居民防小偷强盗,只想到安防盗门、铁栅栏护窗,把自己关进铁笼子,却想不到投保保险;为保身体健康,宁愿花钱买各种有益或无益的营养品,却不愿买保险;企业宁愿雇保安、养狼犬,却不肯买保险。
2.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和投机心理对保险业的发展影响更大。社会中浓重的侥幸心理和狂热的投机心理使人们对偶然的暴富太过关注,而对偶然的不幸太过漠视。长此以往,很多人甚至失去正常的生活、投资、劳动、规避风险及自我保险的能力,如今似乎形成了一个“怪圈”。
3.从被保险人角度看,保险企业提供的保险产品费用过高、服务不佳且营销不力,使他们的保险需求(或潜在的保险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
4.保险人则抱怨,居民的保险意识不强,购买保险产品需求不够旺盛,使他们在开拓市场、降低费用、改善服务过程中困难颇多。从这一角度看,我国保险业的保险意识也需要完善和加强。
二、国民保险意识淡薄的成因
1.中国是一个有着5000年历史的农业社会。在几千年以农作物生长期为生产周期、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以倚赖风调雨顺过上好日子为特征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形成了注重血缘、人情和短期利益的传统文化。在这样一种文化下,听天由命的宿命论主宰了人们对待风险的态度,以家庭为单位的保障和事后救助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这一切正好与保险这样一种以事先、主动、长期、社会和契约为特征的风险防范手段具有天壤之别。
2.保险不同于一般商品的产品特性又加重了人们对保险的生疏。 保险的产品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保险是一种非渴求商品。企业和个人购买保险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获得经济补偿,消费者难以主动意识到这种需求,也就不会积极地去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其次,保险作为一种无形的服务商品,依靠专门的精算技术确定出来的保费和保额,以及其复杂的保单条款使得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性能和价格难以进行直观的评估,因而在交费和理赔时就容易产生误解,发生纠纷。而对于那些并未出险,从而未能享受到保险理賠带来的利益的消费者,则更难体会到保险的价值。
3.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和了解主要来自于保险营销员,以致于保险营销员几乎成了保险的代名词。由于营销员推销产品的目的性太强,且难免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容易让消费者产生逆反心理。而且有时某些营销员对产品不适当的介绍,以及由此产生误解而引发的纠纷,还会带来负面效果。
三、增强国民保险意识的对策
1.要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保险业要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从而获得社会各界的真诚理解和鼎力支持。从今年十一月一日将实施的双录像投保,目的在于记录投保的真实性,根除投保中的欺诈现象,从而净化保险市场,减少保险当事人之间的保险纠纷。令人感慨的是,我们也时常看到各种严重影响保险业形象和关于消费者纠纷案件的负面报道,虽然其中有保险公司不可推卸的责任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但确也不乏有消费者的误解和期望值过高的原因,然而却鲜有人出来为保险公司正名。或许保险业还太弱小,或许个别事件只影响个别保险公司,而不像方便面行业那样作为中国以粮食为原料的深加工食品的第一大行业,其兴衰存亡意义重大。
2.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性,不能仍抱有“银行最重要,证券也重要,保险可要可不要”的旧观念。各级地方政府、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督和曝光保险业问题的同时,也要消除偏见,及时报道在天灾人祸、生老病死中保险公司赔付所产生的积极和重要作用,无疑会对澄清误解,从而增强国民的保险意识。让亿万国民对保险从生疏到了解,从了解到接受,从接受到喜爱。
3.注重社会各界对保险重要的共识和支持,盘活保险意识的社会资源。保险意识源自何处?其一,作为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关系人在保险交易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保险意识。其二、民间流传,他人的保险经历作为群体的信息资源促成个体保险意识的形成。其三、媒体宣传,各种媒体关于保险的介绍和报道,也包括保险公司广告和教科书。 三个源泉都可以使个体对保险形成或好或坏的意识。如同保险业的声誉一样,民众的保险意识也是一种公共资源。
4.监管部门应综合配置保险业的资源,重视并推动政策性保险的发展。保险业除了营利性的商业保险之外,还有一大块是政策性保险业务。政策性保险可以展现保险制度全面的社会功能,改变目前中国的政策性保险发展水平极低的现状,改变中国保险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整体形象,从而使保险业的声誉得到决定性的扭转。
5.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在管理机制上,监管部门的制度设计,应能够保证“建立长期信誉”可以给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带来的期望收益的现值大于短期利益。在约束机制方面,要加大对破坏保险声誉者的惩罚力度,增加其以破坏声誉为代价攫取短期利益的成本。因为,只有保险公司和代理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好的,社会和个人的保险意识才可能是正面的。
6.建立保险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和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借助社会信用评估力量,利用保险监管信息资料,准确分析投保人、保险人、中介人信用状况并将结果公之于众。根据评估结果和保险机构违规情况,建立保险业三级“黑名单”制度。将信用等级低于警戒标准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列入黑名单。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代理、经纪、公估公司都要通过监管部门指定的渠道向公众披露指定信息,其中包括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情况、保险代理资质情况、产品费率和收益情况等关键信息,以促进保险业信息的传播,从而促进民众保险意识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