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落实中发(2010)1号文件及国土资发(2011)60号史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杖证确以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目标,上海市从2010年6月起开展对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调查.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中,对撤制村、队的集体土地确权,成为我们重点关注和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