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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以政府出资进行公共基础项目开发、建设、维护的单一模式已经在时代发展中不断改变,十三五规划中便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公共领域、环境领域开发建设等项目。PPP模式正是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公共项目的一种新经济业务,但从税收角度上看,这种模式却引起了一系列的税务问题。本文通过对PPP模式的增值税进项与销项抵扣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一些有益于解决PPP模式税务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