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欧洲呼吸学会( ERS)/美国胸科学会( ATS)工作组关于年龄≥6岁者重度哮喘的定义:在过去1年需要指南建议的全球哮喘创议( GINA)4~5级哮喘药物治疗〔大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 ICS)联合长效β2受体激动剂( LABA)或白三烯调节剂/茶碱〕或全身激素治疗≥50%的时间,以防止变成未控制哮喘,或即使在上述治疗下仍表现为未控制哮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