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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经较深程度地融入了现有国际规则体系,并且正在由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逐渐转变为国际规则的主动修订者和创设者,正由国际规则中相关优惠规定的受益者,逐渐转变为公共产品的重要提供者。为了更好地应对参与国际规则过程中的挑战,利用国际规则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有必要根据动态性、对称性和综合性三项标准来权衡中国参与国际规则的利弊。同时,对外应针对现行的、改革中的及未来创建的国际规则,分别坚持“权责相适应”、“包容利益”及“差别化的共同责任”等三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