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劳动法》第九章对社会保险和福利有7条规定,加上第100条和第104条的规定,实际已经规范了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的核心内容。它以内容完整、内涵丰富的法律条文,为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这些法律条文,是对10余年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又借鉴了国外经验与国际惯例。例如,将社会化统筹与社会保险的基金化管理统一起来;将"待业"改为"失业";将社会保险待遇区分为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如工伤待遇)两类;第一次以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